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核发、变更、换发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核发、变更药品经营企业的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法定程序对申请核发、变更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受理、审核并组织了现场检查验收,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变更“东胜区宜吉王府大药房”等2家药品经营企业部分许可事项(企业基本信息见附件1),同意换发“鄂尔多斯市汇康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七十七店分公司 ”等3家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基本信息见附件2)现予公布。
特此通告
附加: 1.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基本信息
2.换发《药品经营许可》基本信息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