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

首页>新闻>今日鄂尔多斯
防疫知识微讲堂
发布时间:2022-12-08 15:13:00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  保存
  打印       
分享到:
       

  八点健康提示要牢记

  疫情防控期间,为更好地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请广大市民朋友参与、理解、支持和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科学防疫,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1、戴口罩。在室内外人员密集场所、乘坐电梯或公共交通工具时,均应规范佩戴口罩;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在医院就医时,建议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

  2、勤洗手。外出返家,护理老人、儿童和病人,触摸口、眼、鼻,咳嗽或打喷嚏,清理垃圾,接触快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公共设施等情况下,均应及时洗手或手消毒。

  3、常通风。择时开窗通风,每日开窗通风2~3次,每次20~30分钟。

  4、少聚集。尽量不去人员密集、空气流通差的场所,减少聚集性活动,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5、保持环境卫生。日常居家以卫生清洁为主,必要时进行预防性消毒;厨房炊具、台面、餐饮具等要及时做好清洁消毒。

  6、积极接种新冠疫苗。接种新冠疫苗始终是最有效的预防措施之一,建议无接种禁忌、符合接种条件的老年人尽快接种,已完成全程接种后满3个月要尽快完成加强免疫。

  7、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加强身体锻炼,坚持作息规律,保证睡眠充足,保持心态健康。

  8、做好健康监测。用好核酸检测、抗原自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

  

转载声明:转载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506000004     蒙ICP17002409号-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7-8581170(工作时间)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 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

邮箱:ordosxxbs@163.com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