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提复字〔2022〕188号
杨树青代表:
您的《关于尽快出台〈鄂尔多斯市中小学寒暑假期间学生托管服务实施办法〉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1年,我市印发《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鄂党办发〔2021〕12号),鼓励有条件学校积极开展寒暑假托管服务,要求各旗区加强课后服务和寒暑假托管服务组织领导,切实加大对课后服务、寒暑假托管服务资源、资金等保障力度。各旗区、各学校在充分调研基础上,“一地一案”“一校一案”,每半年向社会公布具体安排和工作措施,并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少年宫等社会教育资源,积极吸纳新录用教师、大学生志愿者等参与,2021年寒暑假已在个别旗区开始试点,试点各学校在开展托管服务期间,全部开放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同时,合理组织提供一些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非遗类传统文化、劳动教育、科普创客等特色服务,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承挫承压、吃苦耐劳等意志品质教育锻炼,坚决杜绝集体补课、讲授新课等行为,积极引导家长开展亲子陪伴、交流互动,不断丰富孩子假期生活。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您的意见和建议,精准调研、完善举措,强化服务、精心部署,进一步将我市中小学寒暑假期间学生托管服务做精做细做好,切实解决广大家长忧虑和负担。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0日
(联 系 人:贾慧平
联系电话:0477-8589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