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
根据《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公路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计划工作的通知》(鄂交发〔2024〕34号)、《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重点公路建设项目推进工作的通知》(鄂交发〔2024〕63号)和《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公路水运工程开复工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鄂交发〔2024〕66号)等文件精神,3月26日,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服务中心对清大公路立交改造项目开复工前准备工作内业资料、外业情况进行检查,内容包括建设市场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诚信体系建设、环境保护、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及施工现场管理情况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清大公路立交改造项目路线全长3.51公里,按照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千米每小时,主要包含清大公路改造1.06公里,新建匝道2.453公里及新建1座大桥,路基宽度为20米,路面宽度为18.5米;互通A匝道路基宽度20.5米,路面宽度为19米,其他匝道路基宽度9米,路面宽度为7.5米,全线涵洞7道,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批准预算1.69亿元。
项目由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负责建设,监理单位为内蒙古华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为四川志德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进展情况
(一)投资完成情况
截至2023年底,该项目累计完成投资5530万元,完成预算投资的30.3%。
(二)工程完成情况
项目于2023年6月份开工建设,截至目前项目路基土方完成90%;涵洞完成88%;F匝道跨线桥梁桥台以下结构全部完成;防护工程完成24%。
2024年计划完成项目路基、路面、桥涵等主体工程,完成投资6200万元。2025年全部完工。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复工前准备工作不足
项目未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于3月中旬全面复工,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于3月20日才陆续进场,项目暂未复工。
复工前质量、安全排查情况:施工单位未建立隐患排查专项台账;施工单位项目部进场12人,作业人员未进场,未全员进场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未按规定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临时用电缺失电工巡查维护记录;未开展平安工地相关工作;2023年已开展的应急演练未进行总结,未制定2024年应急演练计划,未开展复工前应急演练;未落实施工路段“两公布一提示”。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无使用许可证;2023年施工的路基工程、桥涵工程质保资料整理混乱,均未归档;工地临时试验室未分室(土工室、力学室、资料室共处一室),检测环境不满足要求,备案的工地临时试验室仪器不满足要求等;部分试块7d内未达到设计强度70%。未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农民工工资方面:施工单位未按照要求建立农牧民工支付管理基础台账;2023年9月至10月份的农牧民工工资2024年1月才发放,未按月进行发放,存在较大欠薪隐患,易造成群体性上访事件;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明确劳动报酬;未提供农牧民工保证金相关材料;未缴纳工伤保险。
(二)施工现场方面
施工现场个别配电箱未上锁,箱门敞开;1个干粉灭火器压力低失效;深基坑个别临边围挡水马歪倒;钢筋加工棚施工现场杂乱;施工区域及办公区域生活垃圾较多。
四、工作要求
(一)因本项目施工路段109国道车流较大,你项目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公安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内交函〔2023〕106号)文件要求,强化现场交通管控,切实加强参建人员管理,严格落实“两公布一提示”,即通过新闻媒体、双微和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布隐患路段、事故多发路段、施工路段具体位置和治理到位或施工结束时间,公布交通组织方案和分流路线,在途经施工路段的重要节点,要提前设置警告标志、绕行标志,提示过往车辆注意通行安全和选择行驶线路。配合属地交管部门做好施工路段社会车辆和施工车辆安全管控工作,严防安全生产事故。
(二)建设单位要全面落实劳动用工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行为而导致的拖欠农牧民工工资行为;严格执行分账管理制度,按计量及时支付工程款,按月足额向施工单位拨付人工费用;组织各标段施工单位规范台账管理。施工单位要按照《鄂尔多斯市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第二版)》中台账资料归档要求,建立7本台账;完善维权告示牌内容,畅通投诉举报维权渠道;公示“农牧民工退场结薪流程图”以及建立“农牧民工维权工作室”;加强务工人员进场前政策宣传引导,结合安全培训教育对每批进场人员开展农牧民工合法权益保护法律宣传。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程建设、交通运输行业属于国家规定的八大高危行业,各施工单位应该依法依规足额缴纳工伤保险、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四)鉴于该项目施工单位复工准备不充分,现场检查存在问题较多,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要加强项目监管力度,约谈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今后要提高施工质量控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同时,按照开复工通知要求,督促参建单位做好复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并对照此次检查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情况于4月20日前上报市局。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3日
(联系人:张瑞;联系电话:0477-8586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