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S26线纳日松至长滩(龙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现场检查情况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0674 发文字号: 鄂交发〔2024〕76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03日
发文机关 市交通运输局 信息分类 业务工作;其他  通知;通告 公开日期 2024年04月03日
概述   准格尔旗高等级公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4年... 有效性 有效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S26线纳日松至长滩(龙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现场检查情况的通知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4-04-03   打印   下载 【字体:   

准格尔旗高等级公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公路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计划工作的通知》(鄂交发〔2024〕34号)、《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重点公路建设项目推进工作的通知》(鄂交发〔2024〕63号)和《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公路水运工程开复工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鄂交发〔2024〕66号)等文件精神,3月25日-26日,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服务中心对S26纳日松至长滩(龙口)高速公路项目开复工前准备工作内业资料、外业情况进行检查,内容包括建设市场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诚信体系建设、环境保护、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及施工现场管理情况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S26纳日松至长滩(龙口)高速公路项目,主线全长约54.685公里,同步建设沙圪堵连接线8.969公里。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沙圪堵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1米。全线设置特大桥1座,大中桥28座,互通式立交3处,分离式立交3处,匝道收费站3处,长滩服务区1处,五字湾养护工区1处,沙圪堵管理中心1处。项目批准预算63.85亿元。

  项目由准格尔旗高等级公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采用BOT模式建设,监理单位为内蒙古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兴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施工单位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与中冶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交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咨华科交通建设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

  二、项目进展情况

  (一)投资完成情况

  截至2023年底,该项目累计报厅完成投资5.18亿元,完成预算投资的8.1%。

  (二)工程完成情况

  项目在取得先行用地桥梁工程施工许可后于2023年10月份开工建设,2024年2月正式取得了项目施工许可。全线29座大中桥已开工建设9座,累计完成钻孔灌注桩376根,完成清表约18公里。

  2024年计划路基完成70%;桥梁基础工程完成65%、桥梁上部结构完成15%;管理中心房建主体结构完成100%。计划当年完成投资7亿元。

  三、存在问题

  (一)征地拆迁仍未完成

  1.2024年受《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准政发〔2024〕1号)影响,项目弃土场临时用地手续及新标准下征拆工作推进困难,已严重影响项目全面开工建设。

  2.由于过去土地确权有误,导致部分土地类别标准(土地、林地)存在争议,涉及到的村民协调困难;项目红线范围内存在坟地未签订协议,未迁移情况较多;项目征地补偿款已全部兑付到村委,但特拉沟门、双山梁村被征地村民领取比例较低,特拉沟门中塔社边角地、阻隔地问题较多。

  3.项目五字湾互通区与中铁能源集运站修建道路重叠约87亩,无法明确被征地户面积及征地补偿款;五子湾村三道社已于多年前生态移民,现仍有房屋存在,房屋拆迁办法不明确。

  (二)项目复工前准备工作不足

  项目未按照相关要求于3月中旬全面复工。建设单位农民工工资未按月拨付,未严格执行分账管理制度,未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各参建单位质保资料如自检结论、监理意见、日期或为打印或为手签,整理不统一。

  1.施工单位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2月18日开始陆续进场,暂未复工。

  复工前质量、安全排查情况:未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已进场44人(管理人员36人、作业人员8人),培训教育考核台账不全;临时用电缺失电工巡查维护记录;未制定2024年应急演练计划,未开展复工前应急演练;特种设备龙门吊1台未进行复工前复检,未提供维修保养记录;未提供对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环境、仪器状态复核证明材料;未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农民工工资方面:未按照要求开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未通过专户发放工资,未缴纳工伤保险。

  2.施工单位中冶路桥建设有限公司2月19日开始陆续进场,3月8日复工。目前正在进行2座大桥钻孔灌注桩施工。

  复工前质量、安全排查情况:已进场134人(管理人员40人、作业人员94人),未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未开展复工前应急演练;特种设备龙门吊3台,其中1台缺失特种设备登记使用证,2台未进行复工前复检,无维修保养记录;未提供对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环境、仪器状态复核证明材料;标养室桥梁桩基混凝土试块出入库台账与质保资料不符;乌龙苏大桥桩基分部工程开工报告所附原材料检验报告逻辑错误;未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农民工工资方面: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未在项目所在地开立,保函未将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列为受益人;劳务分包合同签订不规范,缺少劳务分包单位印章,合同日期未填写;农牧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未设立;施工单位未及时与进场农牧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未编号;未按照要求及时开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未通过农牧民工专用账户发放工资;花名册、考勤表、工资发放表及银行发放流水未按月整理且资料不全;未缴纳工伤保险。

  3.施工单位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月22日陆续进场,3月10日复工。目前正在进行1座大桥钻孔灌注桩施工。

  复工前质量、安全排查情况:已进场120人(管理人员35人、作业人员85人),未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安全培训教育台账管理混乱,部分台账缺失照片、花名册;临时用电无电工巡查维护记录;未开展复工前应急演练;平安工地未进行月自查自纠;特种设备龙门吊2台,未进行复工前复检,无维修保养记录;未提供对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环境、仪器状态复核证明材料;未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农民工工资方面:未按照要求及时开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未通过农牧民工专用账户发放工资;未缴纳工伤保险。

  4.施工单位内蒙古交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3月1日进场,暂未开工。

  复工前质量、安全排查情况:未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已进场93人(管理人员42人、作业人员51人),已全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暂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编制临时用电方案;2024年施工组织计划未更新;未开展开工前应急演练;未提供对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环境、仪器状态复核证明材料;未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农民工工资方面:未建立农民工工资管理台账,未按照要求及时开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未缴纳工伤保险。

  (三)施工现场方面

  中冶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标段乌龙素大桥施工现场入口处安全警示提醒标牌不足,存在交通安全风险;钢筋加工厂、拌合站位于河道交汇处,雨季存在洪水冲毁风险。

  四、工作要求

  (一)建设单位要积极主动协调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全力推进解决征地拆迁问题,确保完成2024年度7亿元建设任务目标。

  (二)建设单位按照开复工通知要求,做好复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加快推动项目全面复工建设,并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项目各施工单位要对照检查情况认真进行整改,建设单位要对各施工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并将整改情况梳理汇总后统一于4月20日前上报市局。

  (三)建设单位要全面落实劳动用工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行为而导致的拖欠农牧民工工资行为;严格执行分账管理制度,按计量及时支付工程款,按月足额向施工单位拨付人工费用;组织各标段施工单位规范台账管理。施工单位要按照《鄂尔多斯市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第二版)》中台账资料归档要求,建立7本台账;完善维权告示牌内容,畅通投诉举报维权渠道;公示“农牧民工退场结薪流程图”以及建立“农牧民工维权工作室”;加强务工人员进场前政策宣传引导,结合安全培训教育对每批进场人员开展农牧民工合法权益保护法律宣传。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程建设、交通运输行业属于国家规定的八大高危行业,各施工单位应该依法依规足额缴纳工商保险、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五)由于准格尔旗地形沟壑纵横、山高坡陡,雨季到来时水量汇流迅速,存在遇暴雨短时极易形成山洪风险,你项目沿线较多临时场站、施工驻地位于行洪地带,尤其是中冶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标段钢筋加工厂、拌合站位于河道交汇处附近。

  下一步,建议你公司对项目沿线施工工地及驻地等场站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项目施工工地及驻地安全风险隐患台账,加强与气象、水利等相关部门联系,及时接收气象预警信息。同时,要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施工工地及驻地监测巡查制度,由专人负责开展监测巡查;严禁在地势低洼、河道行洪范围内设置驻地,汛期要坚决做到“三个紧急撤离”(危险区和隐患点强降雨时紧急撤离、发生异常险情时紧急撤离、对险情不能准确研判时紧急撤离),做到决策坚决果断,人员应撤尽撤、应撤早撤。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3日

  (联系人:张瑞;联系电话:0477-8586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