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相关单位、局机关各相关科室:
为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能源增产保运决策部署,按照市委政府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全区乃至全国今冬明春发电、供暖等民生用煤稳定供应,为鄂尔多斯市向18个省区、自治区各盟市以及市内发电供热用煤安全运输提供坚实保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煤炭运输保障工作专班,成员如下:
组 长:王水云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丁海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贾宽一 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秦挨昌 党组成员、副局长
新吉乐图 党组成员、副局长(常务)
陈 龙 党组成员、道路养护服务中心主任
丁向明 党组成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殷磊磊 党组成员、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郝巨宝 安全监督科科长
张胜江 运输服务科科长
武世峰 公路科科长
王 义 公路通行费征收服务中心主任
李 帅 沿黄高等级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各旗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局运输服务科,办公室主任由张胜江兼任,联系电话:8586817,18847788896。全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企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结合实际工作,建立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的煤炭运输保障工作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工作任务
在市交通运输局煤炭运输保障工作专班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各自领域煤炭运输保障工作,具体如下。
(一)加强联动,制定煤炭运输保障方案。把煤炭运输作为当前物资运输的重点,全力维护煤炭公路运输市场秩序;积极对接能源、公安、铁路民航等相关部门,及时掌握煤炭运输运力供需动态、煤炭运输价格波动情况和运力保障情况;做好公路、铁路等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提高运输效率;针对辖区煤矿、煤场、重点运煤企业、重点运煤线路制定专项运输保障方案,对重点运煤通道进行指挥调度,保障运煤车辆安全畅通。(牵头科室:运输服务科;责任单位: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二)优化运输组织,提高煤炭运输效率。加强监测,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安排专人做好煤炭运输运力、运量、周转量统计和煤炭运输运价监测工作;充分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平台,按照“计划优先、配空优先、装车优先、挂运优先、卸车优先”的原则打通煤炭运输上下游,提升运输效率;积极培育货运多式联运龙头企业,带动形成集约高效的运输组织方式,进一步提升煤炭公路运输效率,减少车辆无效和低效行驶,降低运输成本。(牵头科室:运输服务科;责任单位: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三)提高安全应急能力,保障煤炭运输安全。逐级明确应急责任、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制定有效的运力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强化应急运力储备,提前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加强专业运输保障队伍建设,确保随调随装、高效快捷完成运输任务。(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四)加强与气象、公安交管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全力确保恶劣天气下煤炭运输安全生产。(牵头科室:安全监督科;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旗区交通运输局)
(五)制定公路保通保畅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提高公路运输保障能力,组织全市各级公路煤炭保运的应急工作。协调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储备一定数量的融雪剂、除雪车、装载机等必要的物资设备,极端天气下及时清理道路、恢复被破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确保境内主要运煤公路畅通。(牵头科室:公路科;责任单位:道路养护服务中心、各旗区交通运输局)
(六)加强管理维护辖区内各服务区、收费站、停车区等公路服务设施;增设收费站窗口,对运输煤炭或应急物资的车辆保障优先便捷通行;研究“关心关爱大货车司机”升级版事宜,进一步完善服务区、停车区等公路服务设施,确保保供期间为大货车司机提供必要的住宿、餐饮、休息等服务。(牵头科室:公路科;责任单位:公路通行费征收服务中心、道路养护服务中心、各旗区交通运输局)
(七)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不间断巡逻道路,随时监控路况变化,严禁车辆非法营运,严禁公路货车超限超载运输。在严格执行公路超限超载的同时,严禁对煤炭运输车辆进行乱检查、乱罚款。严防运输经营户借机乱涨价,切实解决煤炭运输困难的问题。(牵头科室:安全监督科;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旗区交通运输局)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今冬明春煤炭运输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协作配合,全力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细化工作任务,认真做好各自工作,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确保今冬明春煤炭运输保障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加强宣传,正面引导
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鼓励和引导货物运输经营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煤炭运输任务,确保煤炭保运形势稳定。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0月18日
(联系人:孙康;联系电话:0477-8586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