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内蒙古自治区   社...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8-04559
  • 发文字号
  • 鄂信用组办函〔2018〕11号
  • 成文日期
  • 2018-02-02
  • 发文机关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各旗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推进全...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内蒙古自治区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部门关于对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 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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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深入落实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对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参照各项任务分工,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2日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关于对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各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

现将《关于对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印发《关于对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4日                



http://www.creditchina.gov.cn/home/zhngcefagui/201801/t20180111_1062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