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决定对各旗区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落实情况。是否对照《分工方案》,细化相关任务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切实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地实施;是否定期更新并报送工作台账;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措施,以及本地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典型经验、成功案例、创新做法等情况。
(二)“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两优”专项行动研究部署及组织实施情况;自治区“两优”取消、下放事项和市本级明确由旗区实施、取消事项承接落实情况;“两优”清单制定以及公开情况;内部事项和外部事项“一放三减”情况;“两优”工作成果公示情况;相关配套制度制定情况;业务培训情况;总结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情况;宣传推广情况等。
(三)“一件事一次办”落实情况。各旗区统一“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标准及办事指南情况;推行“一张表单、一套材料”情况;线上“一次办”专栏设置及提供表单查询、下载情况;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窗口(专区)情况;组建专业队伍情况;联办事项落地情况;国办13个“一件事”及我市10个高频“一件事”落实情况;“一业一证”改革落实情况;业务培训情况;总结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情况;宣传推广情况等。
(四)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强村级帮代办服务规范化建设落实情况。各旗区建立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情况;各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八有”标准落实情况;代办员队伍建设情况;自治区66项“帮办代办”事项公布及落实情况;组织辖区内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开展工作培训的情况;结合地区实际提供“邮政+帮办代办”、流动代办点、开展“政银合作”等服务情况;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情况等。
(五)推进政务服务向园区延伸落实情况。各旗区落实《鄂尔多斯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园区延伸实施方案》(鄂政务发〔2023〕20号)情况;园区政务服务站场所建设情况;各园区政务服务站建设“十有”标准落实情况;功能区域划分情况;设施设备配置情况;政务服务队伍建设情况;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情况;办事指南公布情况;工作制度建设情况;拓展政务服务方式情况;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情况等。
(六)持续深化“帮您办”落实情况。“帮您办”事项梳理公布情况,工作日志、项目台账等资料的记录情况;“一站式”联动审批、会商联审的运用开展情况;向园区项目提供“帮您办”的开展情况;“帮您办”入园入企的服务情况;业务培训和宣传推广情况;探索“帮您办”队伍的激励引导情况;与商务、工信等招商部门信息互通、工作联络情况;牵头或配合发改部门开展“集中审批周”活动情况。
(七)政务服务中心“三化”建设情况。旗区政务服务中心推行无差别、分领域“综合一窗”受理模式、应用“综合一窗受理”系统情况,便民服务中心推行“综合一窗”受理模式、启用“综合一窗受理”系统情况,便民服务站启用“综合一窗受理”系统情况;旗区推行“全区通办”“服务企业专区”工作运行情况;旗区政务服务中心延时服务开展情况;24小时自助服务区运行情况。
(八)《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办法》落实情况。政务服务大厅名称标准化情况;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大厅集中统一办理情况;政务服务大厅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绿化设施以及服务设备、应急设备等情况;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特殊服务、延时服务和24小时自助服务专区通道畅通情况;旗区政务服务中心为企业群众提供绿色通道、上门服务、蓝马甲咨询导服、政务专递、为老助残服务等便民利企举措开展情况。
(九)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落实情况。抓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工作,重点围绕热线运行、人员配置、联动调度和处办企业和群众诉求体制机制建设、接诉即办考核管理以及知识库建设等方面工作。
(十)电子证照应用推进情况。保障电子证照数据汇聚质量情况;全面落实《鄂尔多斯市电子证照管理办法(暂行)》,推动各级政务服务窗口、监管执法现场和社会化领域互认应用情况;梳理配置公布“免证办”事项情况。
(十一)“蒙速办·鄂能办”掌上服务能力情况。持续对标先进地区,接入企业群众需求度高的政务服务应用情况;已接入“蒙速办”APP的政务服务应用迁移至“蒙速办”小程序的进展情况;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开展好接入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及“蒙速办”移动端各类应用所属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情况;拓宽掌上办事深度情况;“蒙速办”“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宣传推广情况。
(十二)推动协同审批管理平台应用情况。扩大智能政务事项推广应用范围,提升“秒批秒办”“好办快办”“一证通办”事项线上线下受理量、办件量等情况;惠企“免申即享”政策梳理对接情况。
(十三)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向基层延伸进展情况。全面摸清底数,2023年底前,实现全市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好差评”全覆盖,企业群众办事“一事一评”“一次一评”。
二、督查时间
2023年9月8日—9月28日。实地督查时间及具体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督查方式
(一)全面自查(9月8日至9月14日)。请各旗区对照专项督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检视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扎实推进工作落实。于9月14日前,将书面自查报告(包括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和整改工作台账反馈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请各旗区总结提炼1-3项典型经验,单独成文,于9月22日前反馈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二)实地督查(9月14日至9月22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将对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杭锦旗、乌审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等6个旗区开展实地督查,每个旗区实地抽查1—2个苏木乡镇(街道)和嘎查村(社区)。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座谈交流、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
(三)问题整改(9月22日至9月28日)。向全市通报反馈有关自查、实地督查结果,督促旗区限期整改。
四、督查组成员
组 长:徐艺哲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副组长:黄塔娜 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党组成
员、副局长
成 员:李建军 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政务
服务科科长
卜俐利 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一级
主任科员
斯 琴 市政务服务中心代办帮办科负
责人
乌仁苏都 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市场
准入科副科长
闫锡鹏 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电子
政务科干部
高晓东 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改革
推进科干部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各旗区要把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专项督查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承担政治责任,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忧患意识,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次督查落到实处。二是要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各旗区要认真对照督查内容,紧盯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逐条逐项开展自查工作,切实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主要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自查问题整改台账,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对重点、难点和堵点问题,要研究提出可操作、见效快、管长久的整改措施。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各旗区自查报告中反映问题、相应措施及相关建议的篇幅,应占报告总篇幅60%以上。
督查期间,督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我市有关配套规定要求。各旗区需确定1名联络员,于9月12日前将联络员信息(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鄂尔多斯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