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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新常态下环保工作 助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访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董介中
发布时间:2015-09-26 09:51:00      作者:董介中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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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近年来,环境保护越来越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环保工作的重要性也进一步突出。今天,我们特别邀请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董介中到我们节目做客,与大家共同交流探讨我市的环保工作动态。董局长,您好。

  董介中: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2015年1月1日起,新修订《环保法》正式实施。新《环保法》是我国环保法实施25年来的首度大修,被社会各界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新《环保法》的出台与实施,是顺应社会各界期待、解决环保领域突出问题的需要,它不仅将区域污染和流域污染,包括土壤污染等突出的环境问题纳入立法内容,另一方面最严格的执法手段和政策也用立法的形式明确。现在,新法实施已过半年,董局长您能给我们介绍一下我市在推进新《环保法》贯彻落实方面的主要举措吗?

  董介中:在新环保法正式实施前,我们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我局从培训、排查、督查等多方面着手,充分准备,确保旧法新法顺利衔接。一是我市两级人民政府、环保部门组织举办了数10次培训班,邀请国家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宣教中心等相关法律专家、教授对新法的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受训人员超过6000人次,为新法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二是在新法实施前,我市组织了一次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梳理所有环境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在排查过程中,对新法进行宣贯,以防企业因认识不足导致违法。三是对现有环境违法案件、重大环境问题进行梳理,按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对所有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逐步建立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四是在2014年12月30日推进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电视电话会议后,立即成立两个督查组深入各旗区对旗区新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确保新法落实、无缝对接。五是派出四个大队,加大执法力度,对超标排放企业按新法实施按日高限处罚,杜绝超排行为,落实新法严要求。

  2015年以来,我局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及配套实施办法,我市共对8家企业实施按日计罚,其中涉水企业1家,涉气企业7家,累计处罚金额284.5万元,3家企业已缴纳罚款共计108.5万元。对5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实施了查封处罚,目前已有1家企业自行拆除生产设备、供电设备,并对其解除查封,其余4家企业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目前仍处于查封阶段。

  主持人:新修订《环保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公民获取环境信息、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环境保护三项具体的环境权利,强调了公众参与,那么,公众如果遇到环境污染事件,该通过哪些方式向环保部门反映?

  董介中:公民一旦发现环境污染事件,可以通过以下4个渠道反映:

  一是拨打“12369”环保热线,“12369”环保热线电话24小时畅通,投诉人通过电话向值班人员陈述清楚问题,如发生污染事件的确切时间、地点以及投诉人的建议和要求等,值班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转各旗区环保局或市环境监察支队核查办理,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二是来访,我局设有专门的信访接待室,安排专人接待来访群众,接待人员当场记录环境污染事件,同时向来访人介绍环境污染案件的处理程序,我局的地址是: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民富路与朝阳街交汇口随后,将案件转给事发地环保部门和环境监察支队,并要求其在指定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果,回复信访人,提交办结报告。

  三是通过信件及市环保局门户网站留言反映,投诉人以信件的形式描述案件情况,同时,留下联系方式,便于案件查处过程中,环境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和案件处理完毕后进行回访。信件邮寄地址同上,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收;网上投诉可登录市环保局门户网站(http://www.ordoshb.gov.cn),点击局长信箱进行留言。

  主持人:今年是“十一五”收官之年,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是否能够完成既定目标和任务?

  董介中:通过前四年的积极推动,我市减排任务总体进展顺利,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其中两年位列全区考核第二名、两年位列第一名。到2014年,经自治区核定,我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21.4万吨、21.78万吨、2.95万吨、2859吨,比2013年分别下降4.03%、9.30%、1.24%、1.03%,放在整个“十二五”总体任务大背景下看,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减排指标已超额完成了五年减排任务,分别完成了任务量的231%、143%,二氧化硫指标平任务量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四项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中仅剩氮氧化物尚未达到“十二五”控制目标,需在2015年底前完成任务。目前,我市列入“十二五“减排目标责任书中的所有国家(共37项)、自治区级(共40项)重点减排责任状项目已全部完成。

  主持人:现在,日常生活里人们越来越关注空气质量的高低,公众渴望一个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家园,那么,我市有哪些具体措施保障空气质量呢,我市的空气质量得到保障了吗?

  董介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先后召开市政府常务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部门联席会议等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自治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意见》要求,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分解重点工作任务,严格考核工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考核要求落实目标责任,全力推进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制定详实的实施细则和年度计划完善政策措施,通过开展环境问题专项督查、致信旗区党政一把手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考核的10个方面26项指标部署具体工作,截至目前,10项完成或接近完成,13项指标取得进展,其他3项正在努力推进。

  2014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达到81.8%;除因沙尘天气造成PM10浓度略高外,各项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均低于国家标准限值,特别是公众关注的PM2.5平均浓度为0.028毫克/立方米,较2013年下降31.7%,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截至8月30日,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90天,优良率为79.2%,较去年同期相比,各项污染物浓度均有所下降,特别是细颗粒物(PM2.5)较去年同期下降10.3%。根据绿色和平组织对2014年全国已实施新标准的190个城市监测数据,我市排名为第4名,仅次于海口、三亚、拉萨之后。

  主持人:现在,公众对于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能呼吸到清新的空气,还要能喝上干净的水,因此,饮用水水源的保护是非常重要的,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开展状况如何?

  董介中:近年来,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在水源地保护工作上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在做好水源保护区划分、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保护区综合整治、水源地应急管理和风险防范等基础工作的同时,建立了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制定并执行了水源地名单备案审批、新建水源地保护工程与水源地同时建设等“源头防控”管理制度。鉴于其典型意义,上述工作方法和成效被环保部官网刊发表扬。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各类46个水源地均设立了保护区,取缔了排污口,共建立了各类宣传牌425块,全部建立了隔离防护措施。其中,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完成情况是全区12个盟市最好的一个,受到自治区环保厅的充分肯定,被作为全区样板工程加以推广。同时,在2015年3月份全国水源地评估培训会议上,市环保局就相关做法做了典型发言。

  主持人:我们今年“六·五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践行绿色生活”,环境日当天我们环保局也举办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那么,在绿色生活、低碳生活这些方面,您对市民朋友们有什么好的环保建议?

  董介中:2015年 "世界环境日"是新《环保法》实施后的首个“世界环境日”,我们围绕“践行绿色生活”这个主题开展了环保科普展等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践行绿色生活”旨在增强全民环境意识、节约意识、生态意识,选择低碳、节俭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社会和群众基础。保护环境,从点滴做起,在日常生活中,不要乱扔废弃物;出行尽量乘坐公交车、地铁,减少私家车使用;多参加植树等绿化活动;合理利用纸张;尽量少乘电梯;节约用电用气,私家车安装尾气处理装置,使用润滑油使燃油充分燃烧,减少有害气体排放等等。“践行绿色生活”,是国家对公众的号召,号召人人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减少超前消费、炫耀性消费、奢侈性消费和铺张浪费现象,实现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

  主持人:好的,谢谢董局长做客在线访谈,也感谢各位网友的收看,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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