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

首页>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市政府组成部门>市住建局
鄂尔多斯市人防办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5-03-30 16:56:00      作者:      来源:      【  保存
  打印       
分享到:
       

  2014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市人防办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落实工作机制和人员、完善各项制度、开展宣传培训、加强网站建设,我办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办2014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

  我办2013年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站负责人任组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综合工作的副主任兼任,形成了主任亲自抓,分管副主任具体抓的良好局面。要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要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同时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2014年我办公开信息7条,全部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通过政务信息公开,改进了我们的工作质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对于提高人防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人防工作的开展,加强党政机关与群众的联系,方便群众、服务群众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维护更新网站,利用网络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为了提高本办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和服务水平,我办投资近20万元完善了人防网络建设,购置了相关设备,与政府网站对接增加了依申请公开的接收处理及回应机制。专门指定9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网络的建设、管理、维护、更新及信息的收集、发布等工作,同时制定完善了各类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对信息公开、审查审核、涉密保密、责任分化、考核考评等全面进行了规定,从而实现了操作有依据,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借助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审批平台开展政务公开及网上业务受理、初审工作

  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办九项审批业务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大厅,包括行政审批事项保留、取消、下放、调整情况、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等。我办网站及时进行网上公示,同时在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对人防板块及时进行更新,并提供表格、资料下载。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络受理平台落实了审批业务网上电子版受理和初审,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内容进行网上回复,初审合格后办事群众即可携带纸质资料来人防窗口办理,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

  四、存在不足及整改措施

  一是网管技术人员还未达到专业技术要求。二是公开的信息比较单一。三是部分公开栏目、公开工作指南不够完善,综合服务水平不强。四是网站信息更新速度较慢。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公开栏目和公开指南,加强对网管人员的技能培训,落实各科室每半月上报一次信息,增加信息来源,特别是对群众关心的资金管理及使用,人事调整及业务变更情况等信息的更新速度,从而进一步加大公示力度,丰富网上公示的内容。网上公开公示的同时,多运用电话、传真、网络、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和方法,加大信息沟通,以便捷的手段和灵活的方法为群众服务,进一步提高我办政务公开工作。

  鄂尔多斯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5年4月1日

转载声明:转载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506000004     蒙ICP17002409号-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7-8581170(工作时间)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 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

邮箱:ordosxxbs@163.com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