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府办发电〔2019〕16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19〕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8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内政办发电〔2019〕8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外出请示报备等制度要求,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要依照突发应急事件处置等相关规定要求,主动、快速地做好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置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和谐、稳定、安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25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0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0年1月1日放假,共1天。
二、春节:1月24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19日(星期日)、2月1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25日至27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28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是(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