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伊金霍洛旗统战暨民族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总结了2016年全旗统战、民族工作,安排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旗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全区、全市统战部长会议精神,传达了市政府副市长、旗委书记对全旗统战、民族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
旗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在讲话中指出,做好2017年全旗统战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全国、全区、全市统战部长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继续深入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统一战线重大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和旗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主题,发挥优势、凝聚共识,整合资源、突出重点,破解难题、强化落实,努力开创新常态下全旗统战事业发展新局面,为把伊金霍洛打造成为现代产业集聚区、城乡统筹样板区、创新创业先行区、全域旅游示范区提供广泛强大力量支持。
旗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要求,今年的统战工作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画好“同心圆”,凝聚思想政治共识,从战略高度把握统一战线新定位。全旗统一战线要继续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在弘扬优良传统中传承政治共识,在加强思想交流中深化政治共识,在参与社会实践中巩固政治共识,最大限度地争取人心,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上来,凝聚到旗委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转化为广大统一战线成员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推动实现全旗统战工作在落实中服务,在服务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二是搭建“好平台”,服务全旗工作大局,以创新举措推动统战工作新发展。要努力推进统一战线成员凝心聚力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脱贫攻坚、党外代表人士社会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等重点工作。要切实发挥组织部门、统战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作用,加大党外干部培养、推荐、任用工作力度。要注重发挥旗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人才荟萃、智力密集优势,组织党外医疗专家,协调乌兰牧骑、民间艺术团开展相关活动。要继续实施少数民族惠民工程,努力改善和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要探索建立四级网络三级责任制,将基层宗教工作延伸至社和居民小组,着力研究解决宗教工作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要鼓励支持非公企业转型发展、创新创业,教育引导非公制经济人士感恩奉献、回报社会。要进一步拓展与海外同胞联络渠道,向他们宣传我旗的发展优势、项目信息,吸引他们回乡观光旅游、寻根问祖、实地考察、投资创业。三是练好“基本功”,锤炼务实工作作风,以有效载体促进能力建设新提升。要继续加强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引领、调查研究、把握政策、群众工作、民主协商、法治思维“六种”能力。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遵纪守法的各项要求体现到各领域统战工作中,体现到与党外人士交流交往中,体现到日常工作生活中,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推动形成良好政治生态。
政府分管副旗长在讲话中指出,做好2017年全旗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我旗“十三五”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宗教和谐大局,着力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着力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凝聚各族群众守望相助、团结奋斗的强大动力,全力推动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再上新台阶,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以优异成绩为自治区成立70周年献礼。
政府分管副旗长要求,今年的民族工作要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要把学习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的核心内容,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类学校的必修课。要抓好规划编制,不断壮大民族特色优势产业,全力推进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促进民族社会事业发展,加快推进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进一步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加快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工作,全力做好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相关工作;二是提高宗教工作法制化水平,切实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要维护宗教领域合法权,绝不容忍用宗教的名义在群众中传播歪理邪说、煽动制造谣言以及扰乱社会秩序妨碍民族经济和宗教事业健康发展的任何人或任何组织。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引导信教群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三是加强蒙古语言文字使用管理,着力推进蒙古语文工作再上新台阶。要进一步加强对全旗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的监督检查,以崭新面貌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要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切实提高全旗民族干部群众贯彻落实蒙古语文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思想和行动自觉。要扎实推进机关蒙汉两种文字行文、翻译、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工作,支持发展少数民族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推广事业;四是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努力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各镇、各有关部门特别是窗口服务单位和信访部门要认真研究工作举措,实提高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水平。各有关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部门要多深入基层,真正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推动各项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旗纪检委、法院、检察院负责人,各镇统战工作分管领导、统战干事、民族干事,旗委各部门负责人,旗直机关工委、文明办负责人,旗委统战部、工商联、侨联、民族事务局、乌兰活佛府管理局全体领导干部,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各人民团体、社会团体负责人,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各有关企业负责人,以及部分统一战线各界代表人士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