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2.申请公租房经过哪些程序?
申请公租房要经过以下程序:申请——初审——复审——公示轮候——摇号配租——签订合同——入住。
3.公租房有哪些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公租房。
(1)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2)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
(3)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4.哪些人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本地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5.合租有哪些规定?
多人合租时,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由申请人负责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承租期间,不得增加共同居住人员。
6.申请公租房的基本条件是什么?包含哪些人群?
申请本地区公租房,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本地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下列无住房人员:本市城镇户籍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本地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本市居住的拆迁安置户暂时无住房家庭;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
7.非中国户籍的人员是否可以申请公租房?
可以申请,但需要提供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哈巴各希派出所出具的备案资料。
8.如何界定有稳定工作?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本市户籍人员;
(2)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本地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外来务工人员;
(3)在本地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4)在本地区有营业执照并提供缴税证明的个体工商户;
(5)本地区退休的人员。
(6)有稳定工作的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9.收入限制标准是多少?
个人收入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鄂尔多斯市核心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公报数据为准,人均月收入不低于800元,每年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10.月收入包括哪些项目?
个人、家庭收入有稳定来源,能够独自承担公租房租金。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11.哪些申请人不受收入限制?
市、区人民政府及企业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本地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复转军人等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12.如何界定无住房?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同时符合下列情形,视为无住房:
(1)在所申请的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无私有产权住房
(2)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
(3)申请之日前1年内在所申请的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未转让住房
13. 如何界定住房困难家庭?
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本市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住房建筑面积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14.怎样申请?
申请人到鄂尔多斯市房地产管理局网站自行下载《鄂尔多斯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进行填写,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15.公租房申请点
申请点名称:鄂尔多斯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申请点
申请点地址:康巴什北区公租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8398860 8398861
16.怎样进行审核?
初审机构完成对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房、社会保险、税收、婚姻等情况的初审工作,提出初审意见。申请人将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自行提交到鄂尔多斯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鄂尔多斯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综合申请人的住房状况和收入状况等完成审批,并予以公示后进入公租房实物配租轮候摇号程序。
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17.对公示对象有异议怎么办?
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鄂尔多斯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18.怎样进行配租?
由鄂尔多斯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