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闫凤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实施农村牧区危旧房改造是一项民生工作,对于改善农村牧区贫困家庭住房条件,促进农牧民转移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此项工作有序推进。
年初,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已将农村牧区危旧房改造工作列为全市2012年为民办实事重点工作,相关部门要强化领导,成立农村牧区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按照年度计划编制实施方案,确定并筹集市级资金的匹配。同时要对全市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对项目实施进度、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各旗(区)政府也要把危旧房改造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实行旗区政府负责制,要将改造项目实施计划、任务、资金、目标、责任层层落实到旗区、落实到乡(镇)苏木、落实到责任单位、落实到人。各旗区政府要编制改造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好项目实施,落实资金匹配、监管工程质量,整合利用各方资源,整体上推进工作。
当前,各级组织领导机构要深入开展调研,根据调研结果和工作实际编制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指导危旧房改造工作实施。严格规范补助对象审核审批程序,确保审批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确定补助标准,严格按政策要求执行。强化资金管理,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资金要专款专用,分账核算,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发改、财政、建设等相关单位将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完善档案与产权登记,农村牧区危旧房改造要一户一档,完善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网上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完整、准确录入系统。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可以说是鄂尔多斯市市委、市政府的一项德政工程,是为群众解忧的一项民心工程,得到了广大农牧民的广泛赞誉,效果是明显的。通过几年的努力,特别是近三年来,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部分困难群众居住危房的问题得到了基本解决,生命安全得到了基本保障;同时,也实现了部分困难群众多年实现不了的梦想,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极大地激发了他们发展生产力、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决心,更密切了党群关系。
要做好农村牧区危旧房改造这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解决农村牧区贫困户住房问题,该做的工作还有很多,市住建委将在这项惠民工程中踏实走下去,为农牧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做出更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