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鄂托克旗通过不断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切实夯实了食品监管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一是鄂托克旗高度重视,先后组织召开2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会议和1次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制定了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协调解决“小作坊园区建设”“农贸市场改造”等重点难点工作,推进“双安双创”工作进程,并明确了食安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为全面开展好食品安全工作夯实了基础。二是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苏木镇和有关部门实绩考核,对照《食品药品安全考核细则》逐项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入年度综合考核成绩,占总分值的5%。同时将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列为考核指标和“一票否优”,定期督查通报。三是与鄂托克旗食安委成员单位和各苏木镇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组织召开了全旗食品安全监管协管员、信息员考核暨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议,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四是确保经费投入。按照每人15元的标准,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打造食药监管队伍,突出专业监管。一是秉承“专业力量专业监管”原则,保持食品安全专业监管队伍稳定性。2016年以来,安置12名退伍军人、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充实了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二是按照“十有”和“五有”标准,全面完成旗、苏木镇两级食药机构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配齐嘎查村(社区)食药监管员和信息员。截至目前,全旗6个苏木镇全部建成标准化基层所,标准化率为100%。各基层所均设立食品快检室,配齐食品快检设备,可开展35项食品检验检测任务。
三、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综合协调机制。通过科学系统的机构设置,建立了一张全覆盖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在原有食品监管机构基础上落实苏木镇政府食品安全属地责任,由各苏木镇一名分管负责同志任食安办主任,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
四、加强基础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按照统筹规划、分级实施、注重应用、安全可靠的原则,2016年投入700万元用于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升级改造,通过改造实验室和增加检验设备,检测能力提升到10大类600多个检测参数,有效涵盖了百姓日用消费的主要食品及150余项食品安全重点检测项目。截至目前,鄂托克旗食品检验中心已完成350批次食品抽检及762批次快速检验任务,地产食品抽检达到全覆盖,不合格产品查处率达到100%,后处置率达100%,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安全监管能力。为提升食品监督管理信息利用和分析水平,鄂托克旗对食药领域信息化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和补充完善,将“三安联动”电子监管平台系统接入旗大数据中心,形成“机器换人、全民参与、市场倒逼”的监管新机制。截至目前,全旗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息全部录入平台,125家企业安装图像采集视频接口。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可通过平台显示屏、电脑、手机终端三种方式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24小时全程图像查看,以信息化推动网格化、表格化、痕迹化、智能化“四化”监管,推进食品追溯体系、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