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2023年第四季度通报问题整改情况。经复查,2023年第四季度检查发现的4个不合格政府网站和12个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均已完成整改。
(二)2024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检查情况。我局对全市正常运行的48个政府网站进行进行全覆盖检查,无存在单项否决问题网站(详见附件1),检查合格率为100%。
(三)2024年第一季度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我局对全市579个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实时监测,经统计分析,判定41个政务新媒体账号为不合格(详见附件2),检查合格率为92.92%。
(四)2024年第一季度错敏信息检查情况。我局对全市48个政府网站和579个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了错敏信息检查。其中,政府网站中存在1289条错敏信息,康巴什区、准格尔旗、东胜区、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的错敏信息较多;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中存在7157条错敏信息,鄂托克前旗、达拉特旗、杭锦旗、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政务新媒体账号的错敏信息较多。另外,自治区对我市政府网站进行检查时,发现错敏信息1961条,其中达拉特旗、康巴什区、乌审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网站的错敏信息较多(详见附件2、3)。
(五)2024年第一季度“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建议意见处理情况。我市“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共收到网民纠错留言7条,涉及2个旗区和4个市直部门,问题主要集中在网站内容无法访问、内容不准确等方面。相关旗区和市直部门对网民留言进行了核实、处理和反馈,按期办结率为100%。
(六)网络安全自查报告接收情况。按照《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做好网络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鄂政数函〔2024〕2号)要求,各单位须于2月22日前将自查报告以正式文件报送至邮箱。截至2024年2月22日,市发改委、市科学技术局、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牧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医疗保障局、市信访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达拉特旗、鄂托克前旗未反馈自查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运维落实不够。部分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查不严格,发布或转载的稿件存在错别字、敏感词或其他不当信息。个别网站对非政府网站链接的管理不严,打开非政府网站跳转其他网站链接时,缺少提示信息。有的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方面仍存在问题,未及时更新栏目信息、未定期更新数据目录,如“鄂尔多斯市农牧局”“鄂尔多斯市乡村振兴局”。
(二)政府网站服务创新能力有待提升。部分政府网站较少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展现形式对政府常务会议进行解读,如“东胜区人民政府”“鄂托克旗人民政府”网站。一些政府网站数据挖掘不足,策划数据应用产品较少。有的单位网站创新做法较为简单,未从使用者角度进行提升优化,专题内容较为简单,过多使用政策链接、办事服务入口链接等方式开展建设,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未设置惠企政策专区,汇集本领域市场主体适用的惠企政策,其“惠企政策”栏目跳转至“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网站中“便民利企政策服务”栏目。个别政府网站办事服务内容与分类信息不符。如“鄂托克旗人民政府”网站办事服务事项中的“离职退休”主题内容页面包含“馆藏开放目录公布”。
(三)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错敏信息较多,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不到位。错敏词呈现持续性、普遍性、集中性,存量错敏信息占比较大。部分单位对错敏词认识性不足,信息审核发布不到位,关键词语错别字、敏感性个人信息泄露比较突出,如“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网站多次发布含有未经修正的错敏信息和不规范表述的内容;网站对发布信息中附件的表格敏感性、有效性检查不到位,存在整改问题“应付差事”现象,整改完成后仍发生同一类型错误,如“鄂尔多斯市农牧局”“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网站。
(四)政务新媒体的运维管理质量有待提高。政务新媒体监管不到位。部分单位在运营政务新媒体时存在重建轻管问题。部分账号在动态类信息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为“幸福无定河宣传”微博、“独贵塔拉镇”微博、“内蒙古鄂尔多斯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微博”微博、“医保鄂帮办”微信小程序、“鄂尔多斯市少数民族文化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号、“鄂尔多斯市信用交通”微信小程序等。上述更新不及时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判定为不合格。同一个账号累计出现三次不合格情况时,属无力维护账号情形,我局将督促主办单位注销账号。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持续夯实网站日常运维和管理基础。各旗区、各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履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监测管理和内容保障责任。落实闭环思维,形成日常巡检、问题追踪和督促整改的有效工作闭环,做到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二)持续提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水平。各旗区、各部门要加强数据赋能、技术赋能,积极回应用户热点诉求,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反馈。主动挖掘和密切追踪企业、群众需求,拓宽场景化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用生动形象的方式解构政策文件重要举措、名词术语和办事流程等,提升政策解读实效。
(三)持续强化政府网站与新媒体的错敏词审核。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在发布内容前严格审核文字、图片、个人信息表格和视频等,确保不出现错敏信息;明确发布流程和环节责任,对发布含有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脱敏处理,严格依法依规保护公民个人隐私。
(四)做好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在市“两会”和全国两会之后,各旗区和部门不仅要将重点放在服务市委市政府核心工作的宣传上,还将严格执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就是否存在政治性表述错误、易引起炒作的内容等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做到审核把关制度、风险排查机制及安全防护措施一体推进;严格落实政府网站自建业务系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好系统防篡改、防病毒、防攻击、防瘫痪、防劫持、防泄密等相关工作,确保政府网站安全稳定运行。
(四)拟建诚信工作专题栏目,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十公示”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4〕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根据市场主体的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制定更加精准和差异化的政务服务举措,及时准确发布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发布”以及各有关部门网站和旗区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十公示”专栏,多渠道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并依托信用鄂尔多斯实现信息共享。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