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扶贫是精准扶贫的“硬骨头”,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脱贫攻坚大局。一直以来,杭锦旗按照“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对口支援、夯实基础、共建共享”的思路,调集最广泛资源,摸情况、建制度、提服务、建体系、施计划“五步联动”全面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有效解决贫困群众最关心的看病问题,不让健康问题拖后腿,坚决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
一、调查摸底奠基础。2018年,全旗建档立卡国家级贫困户171户398人。其中,因病致贫115户267人,占67.08%,因残、因学等其他原因致贫32.92%。从因病致贫的人员构成比例来看,患胃癌、直肠癌等9种大病患者66人,占因病致贫人数的24.7%;患糖尿病、高血压等慢病患者186人,占69.7%。患晚期癌症、终末期肾病等重病患者15人,占5.6%。
二、建制度,强化制度建设保障。制定落实《杭锦旗健康扶贫兜底保障实施方案》、《“三个一批”实施方案》、《大病慢病临床路径管理办法》、《宣传培训方案》、《任务清单》和《督导方案》等26项政策性文件,为推进全旗健康扶贫工作提供了保障。
三、提服务,建立“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由旗民政局、扶贫办、城乡医保中心、保险公司与旗内相关医疗机构签订“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协议,对到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的贫困人口实行“先看病、后付费”,出院时“一站式”结算,实现贫困人口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零押金”。
四、建立“六重”医疗救助体系。一是为2016年以来正常脱贫和新增国家级贫困人口代缴合作医疗保险金。其中,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和达斡尔族在市级代缴150元的基础上,旗级每人代缴50元,其他民族由旗级每人代缴200元。二是实行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报销“双提双降”(贫困人口基本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住院起付线降低50%。贫困人口大病商业保险各段报销比例提高10%,起付线降低50%)和大病商业保险报销制度。三是实行“脱贫保”工程。为2016年以来正常脱贫和新增的国家级贫困人口按每人280元的标准,代缴意外伤害险、重大疾病保险、大病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和大病慢性病门诊补充医疗保险4种保险保费,按每户30元的标准代缴农房及家庭财产保险保费。四是将建档立卡国家级贫困人口纳入民政大病医疗救助范围。五是实行兜底报销政策,落实以上4种医疗保险救助政策后,再由旗财政进行兜底报销。六是对贫困人口大病就医年累计自付超过5000元的部分和慢病、重病年累计自付超过3000元的部分,100%“二次兜底报销”。通过落实“六重”医疗救助措施,确保贫困人口就医产生费用的报销比例不低于90%。2017年以来,杭锦旗财政共落实健康扶贫专项保障资金1480万元。其中,兜底保障资金700万元、政府代缴贫困人口新农合参合费用153万元、购买商业补充保险338万元、民政医疗救助125万元、免费体检144万元、签约服务20万元。
五、落实“三个一批”行动计划。一是慢病签约式服务。按照《“三个一批”实施方案》、《慢病签约服务方案》,组建由旗内专家组成的68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开展全面筛查、分类和核准,发放诊疗手册和签约式服务手册,对慢病患者进行个性化服务管理。对建档立卡国家级贫困人口实行“一对一”签约和“送医送药”等服务,签约率达到100%。为2857名贫困人口开展了免费健康体检,体检率达到92.4%。为1247户贫困户配送了健康扶贫小药箱。二是大病集中救治。确定旗人民医院为定点救治医院,市中心医院为指导医院,形成紧密型医联体,为大病患者建立了专项救治台账,实行“靶向”救治和销号管理,救治率达到100%。三是重病兜底保障。按照《兜底保障方案》,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商业保险、健康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和贫困人口医疗脱贫兜底保障等多重救助措施,全旗21名贫困重病患者得到全面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