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22日-10月28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29日-11月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5111789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00
2024年10月22日-10月28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批准时间 |
1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杭锦旗嘎查村生活垃圾和污水综合 治理工程(呼和木独镇查汗淖尔嘎查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4]184号 |
2024年10月23日 |
2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鄂托克前旗建筑垃圾固废循环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4]185号 |
2024年10月23日 |
3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东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30万吨/年气化灰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4]186号 |
2024年10月24日 |
鄂环审字〔2024〕184号——杭锦旗嘎查村生活垃圾和污水综合治理工程(呼禾木独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doc
鄂环审字〔2024〕185号——鄂托克前旗建筑垃圾固废循环利用项目.doc
鄂环审字〔2024〕186号——内蒙古东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30 万吨年气化灰渣综合利用项目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