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29日-9月30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8日-10月1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5111789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00
2024年9月29日-9月30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批准时间 |
1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苏里格气田苏20区块2024年 滚动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4]170号 |
2024年9月29日 |
2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准格尔旗光裕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井下煤矸石充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4]171号 |
2024年9月30日 |
3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准格尔旗泰森商贸有限公司 煤矸石拣选高岭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4]172号 |
2024年9月30日 |
鄂环审字〔2024〕170号——苏里格气田苏20区块2024年滚动开发建设项目.doc
鄂环审字〔2024〕171号——准格尔旗光裕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井下煤矸石充填项目doc.doc
鄂环审字〔2024〕172号——准格尔旗泰森商贸有限公司煤矸石拣选高岭土技改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