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22日-8月28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29日-9月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5111789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00
2024年8月22日-8月28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批准时间 |
1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关于10万吨/年液态阳光—二氧化碳加绿氢制甲醇技术示范项目绿色甲醇合成单元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4]149号 |
2024年8月22日 |
2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鄂尔多斯市亿源煤矿生态复垦修复治理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4]150号 |
2024年8月23日 |
3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准格尔旗卓正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1.2Mt/a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4]151号 |
2024年8月23日 |
4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2024年 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4]152号 |
2024年8月27日 |
5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1.2万吨/年粗酚精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4]154号 |
2024年8月28日 |
鄂环审字〔2024〕149号——10万吨年液态阳光—二氧化碳加绿氢制甲醇技术示范项目绿色甲醇合成单元.docx
鄂环审字〔2024〕150号——鄂尔多斯市亿源煤矿生态复垦修复治理项目.doc
鄂环审字〔2024〕151号——准格尔旗卓正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1.2Mta改扩建项目.doc
鄂环审字〔2024〕152号——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2024年产能建设项目.docx
鄂环审字〔2024〕154号——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2万吨每年粗酚精制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