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

首页>公开>公共监管
强化监管稳价格秩序 明码标价护群众权益——全市强化明码标价监管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5-01-08 09:15:31      作者:刘璐      来源:鄂尔多斯市市场监...      【  保存
  打印       
分享到:
       

为了进一步强化明码标价基础工作,依法规范全市经营主体明码标价行为,及时消除价格监管领域风险,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从2025年1月开始,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强化明码标价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强化明码标价专项行动。

此次强化明码标价行动,从引导到规范持续推进。一是通过向广大经营者宣传明码标价政策规定,引导各经营者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按规定的标价方式、标价内容、标价要求进行明码标价;二是因地制宜提出工作要求,按照不同类型细化分类,扎实推进明码标价工作落实到位,开展行政指导、行政告诫等形式多样的推进明码标价活动;三是全面排查和依法查处经营者不明码标价、明码标价不规范、价外加价等各类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虚假折价、低标高结等利用标价手段的价格欺诈行为,持续提升明码标价工作的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

此次强化明码标价工作由点及面实现行业全覆盖,以文化旅游、餐饮住宿、医疗卫生、零售商品、房地产等为重点规范领域,不断推进各行业明码标价的市场普及率和规范率,努力实现明码标价在各行业领域的全覆盖,让消费者可以依据清晰标价,对比不同商家的价格,准确衡量商品或服务价值,依据价格和自身需求做出理性的消费决策,减少因价格问题引发的消费纠纷,及早化解价格领域风险问题,为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夯实基础。

通过强化明码标价,积极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诚信标价、明码实价、杜绝欺诈,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监督权,有效释放真实可靠的价格信号,极大提升交易效率和消费便捷度,营造放心、和谐、透明的消费环境。

转载声明:转载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506000004     蒙ICP17002409号-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7-8581170(工作时间)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 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

邮箱:ordosxxbs@163.com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