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提复字〔2024〕42号 签发人:苗程玉
刘爱东委员:
您的《关于提升人口质量促进产业转型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持续聚焦办好自治区“两件大事”,把助推实现“闯新路、进前列”目标作为人才友好型城市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推动人才链与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
一、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深入实施“技能内蒙古行动”,组织开展有特色、覆盖广的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广泛采集培训意愿,鼓励指导培训机构根据经济发展形势、岗位需求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搭建培训机构与各类企业之间的对接平台,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式培训。2023年全年组织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线下培训4.6万人次,线上培训4002人次,企业新型学徒培训766人次。
二、畅通技能人才成长渠道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围绕我市产业结构合理布局评价机构及认定工种,支持符合条件的评价机构申报紧缺急需职业和新职业等级认定,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培养、输送更多的高技能人才。目前全市备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63家,2023年新增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28757人次,其中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证书人数8191人次。
三、建立健全优化生育政策
我市持续建立健全优化生育政策,积极推进二孩、三孩生育配套政策,印发实施了《鄂尔多斯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鄂府办发〔2023〕117号)、《鄂尔多斯市落实优化生育政策十二条配套措施的通知》(鄂卫健发〔2023〕351号)、《鄂尔多斯市二孩、三孩家庭育儿补贴及托育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实施细则》(鄂卫健发〔2024〕43号),对于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家庭给予一次性孕检补贴500元;对于生育二孩家庭一次性给予2000元分娩补贴,6000元育儿补贴分两年发放;对于生育三孩家庭一次性给予2000元分娩补贴,30000元育儿补贴分三年发放。建立出生、养育、托育、教育等全方位政策体系,加强优化生育政策宣传引导,推动新时代婚育文化建设,营造生育友好环境。
四、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我市紧紧围绕“健康鄂尔多斯”战略规划,统筹安排医疗、养老服务资源,大力推进养老体系建设和养老产业发展,努力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印发《关于推进蒙医药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通知》(鄂卫计发〔2018〕23号)、《关于推进老年医学发展开设老年医学科的通知》(鄂卫计发〔2016〕290号)、《关于深入推进医疗健康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鄂卫健发〔2021〕244号)、《关于对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收普通挂号费的通知》(鄂卫健发〔2019〕224号)等一系列文件,不断创新发展医养结合和智慧养老,开展老年健康促进专项行动,积极落实老年优待政策,对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看病就医实行免收普通挂号费,促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工作稳步推进。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切实把提升我市人口质量作为促进产业转型的重要抓手,常态化开展“暖城之邀”招才引智系列活动,招引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就业创业,促进人才支持政策向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大平台倾斜,围绕产业链配置人才链。深化产学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强化校企人才合作培训和订单式培养,高质量建设人才发展友好型城市,全力打造一流人才高地和一流创新生态,为聚焦聚力办好“两件大事”、建设现代化鄂尔多斯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4日
(联系人:黄煜;联系电话:0477-8589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