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提复字〔2024〕44号 签发人:苗程玉
韩丽委员:
您的《关于关注空巢老人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人民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论述精神,积极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调发展,实施养老服务“双千双百”工程,打造城镇“一刻钟”就近养老服务圈,加快构建兜底有保障、普惠有市场、高端有选择,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化养老服务体系。
一、智慧养老服务能力建设成效显著。目前,已建成市级监管、旗区调度、街道社区响应的鄂尔多斯市智慧养老服务监督调度平台,该平台包含数据可视化融合、养老服务监管、养老业务办理、老年人动态信息管理、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第三方评估、家庭养老床位、运营调度指挥等8个子系统和37个应用模块,与金民系统共享数据达29万余条,接入旗区数据221万余条。开通275家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账号,通过老年人点单,提供助餐艾灸仪、喝氢水、测血氧等663项服务,运行以来,产生服务工单140万余条,惠及老年人12万余人。同时,正在积极推动养老服务融入数字城市建设和智慧社会治理工作体系。
二、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全面覆盖。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29处,实现了服务全覆盖。各旗区主城区均建成“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在农村牧区建成苏木乡镇养老服务中心44个、村级养老服务站200个,并提升了55个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功能,使农村牧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86.3%。全市养老机构达到49家,共有养老床位0.83万张。
三、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持续提升。出台《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鄂府发〔2021〕311号)、《鄂尔多斯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5年)》(鄂府办发〔2023〕101号)等一系列鼓励扶持政策,不断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全面贯彻落实《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进一步规范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各类机构,整合资源、丰富服务内容。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质计划,推进连锁化、标准化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
四、养老服务组织保障不断强化。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保障养老服务工作联动高效推进。将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和统筹协调转变,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鄂府发〔2023〕63号)、《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5年)》(鄂府办发〔2023〕101号)等鼓励支持政策文件,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政策保障体系。成立了市养老行业联合会,多渠道整合养老服务资源,从供给端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丰富、形式多样的为老服务。
下一步,我市还将持续关注空巢老人需求,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养老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发展养老产业,提高服务水平,着力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体系,努力为老年人创造更加温馨、舒适的养老环境。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4日
(联系人:郭娜;联系电话:0477-8589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