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提复字〔2024〕33号 签发人:额登毕力格
费秀泉委员:
您的《关于优化水权转让方式提升水资源利用率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水权转让方面。为有效支撑全市工业项目落地,积极推进农业节水,立足地区实际,我市先后在黄河南岸灌区实施了市内两期水权转让工程,一是从农业向工业转让水量2.232亿立方米,二是跨盟市一期水权转让工程0.5476亿立方米和拦沙换水工程0.075亿立方米。2021年,将取水权转让闲置水指标,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同时,为有效盘活我市水资源存量,正在全面摸排工业项目闲置水指标情况,加快开展闲置水指标处置工作。
二、水资源论证方面。目前,全市9个工业园区均开展了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区域评估范围内项目涉水许可实施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内水保〔2022〕17号)要求,全市范围内已开展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的各类开发区及其它有条件的区域内的项目,除《内蒙古自治区区域评估正负面清单》确定的涉水许可承诺制不适用情形外,入驻区域项目均实行承诺制管理。
三、全市水网连通方面。2023年9月,印发《全市水网连通及水资源综合利用方案》(鄂府办发〔2023〕91号),根据水资源分布现状、可利用量以及工业项目用水需求,分步推进杭锦旗黄河凌汛水和排干水综合利用工程、乌审旗—伊金霍洛旗—康巴什区—东胜区—达拉特旗疏干水和再生水供水管网连通工程、杭锦旗—鄂托克旗(棋盘井)凌汛水和排干水供水管网连通工程、达拉特旗昭君坟蓄滞洪区—达拉特经济开发区三垧梁工业园区供水管网连通工程,目前工程正按序时进度有序推进。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开源、节流和调配并举,持续在水资源交易、节水技术推广和全面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上持续精准发力,以水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4日
(联系人:王凯恒;联系电话:0477-8589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