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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3136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6-14 10:43:00      作者: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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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建提复字〔2024〕30号           签发人:额登毕力格 

  

郝军代表 

  您的《关于农村牧区闲置资产资源盘活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利用四年时间,基本完成了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截至2023年底,通过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系统不断深化农村牧区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查核资,全市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约86.34亿元,其中流动资产38.01亿元、农业资产1.47亿元、长期资产2.56亿元、固定资产43.97亿元、其资产0.33亿元。 

  一、推进农村牧区“三变”改革方面 

  2022年以来,我市印发《关于推进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牧民变股东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党农牧组发〔2022〕3号,因地制宜推广“一社N部”和“1+N”体系模式,形成资源开发利用、资产盘活利用和主体带动发展多个典型经验模式,累计打造三变改革试点54个,试点嘎查村盘活集体资源11.53万亩,盘活集体资产7131万元,盘活集体资金1.04亿元乌审旗庙滩村、巴嘎淖尔村、乌兰什巴台村和达拉特旗官牛犋社等4个嘎查村发展模式入选自治区典型案例。 

  二、推进宅基地盘活利用方面 

  把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作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切入点和突破点,积极争取伊金霍洛旗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多路径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的有效模式,全面唤醒“沉睡”的资源,稳步提高农牧民财产性收入,为全市提供可复制借鉴的经验做法。目前,指导伊金霍洛旗颁布了农村牧区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使用权流转、农村牧区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等多个管理办法,成功引进了艾朦联农公司乡居微经体主题乡居项目,流转了闲置宅基地10余处、面积4000余平方米。 

  三、推进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方面 

  2023年全市土地流转面积为199万亩,新增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站点21个。在东胜区、伊金霍洛旗、达拉特旗、杭锦旗、鄂托克前旗、乌审旗开展农村牧区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试点建设为推动农村牧区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提供保障。组织达拉特旗申报国家级农村牧区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 

  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 

  2011年以来,我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324万亩,耕地质量大幅提高,生产效益明显提升,生产成本显著降低,农业产出效益稳步提高。2023年,全市粮食总产量达43.6亿斤,粮食产量实现“二十连丰”,高标准农田在保证粮食稳产增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24年,自治区下达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45.61万亩,目前已全部开工建设,完成工程进度62%。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大力推广农村牧区“三变”改革,做好“三变”改革模式推广,力争在全市推广农村牧区“三变”改革嘎查村达到100个,打造村庄经营试点嘎查村10个,促进农村牧区资源要素有效聚集,改进生产经营方式,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进一步探索延伸“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推进高标准农田与前沿创新技术、先进经营理念融合,不断提升高标准农田一体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真正实现“良田”+“良策、良法、良种、良肥、良药”的有机融合,打造引领一流标准的高标准农田。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4日 

(联系人:王凯恒;联系电话:0477-8589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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