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提复字〔2023〕310号 签发人:孔繁飞
李拴虎代表:
您的《关于为35周岁以上人员开展健康体检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目前整体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人员健康水平,有效防控和控制慢性病,更好地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切实做好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我市已开展65周岁以上的常住居民免费健康体检服务工作,伊金霍洛旗、乌审旗、准格尔旗等旗区全民免费健康体检范围已扩大至35周岁以上。
二、财政对卫生健康体检项目投入情况
一是市财政每年投入1380万元,主要用于婚前医学检查服务、新生儿疾病筛查和产前筛查、中小学生健康体检、适龄女性“两癌”防治、干部保健、现役军人医疗、厂矿企业人员检测体检等。二是基本公卫服务补助标准逐年提高。补助标准从2009年的人均15元提高到2023年的人均89元,我市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93亿元,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用于开展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项目。
三、全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惠民生
2022年,按照市本级公务员医疗补助结余情况,借鉴周边盟市相关举措,调整了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体检标准。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市财政、卫健、医保等部门形成合力,积极发挥各部分职能作用,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整合专项资金,将持续加大对健康体检的投入力度,逐步扩大体检范围,进一步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0日
(联系人:李冲辉;联系电话:0477—8589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