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提复字〔2023〕119号
代振生代表:
您的《关于构建全市统一的数据元平台“鄂尔多斯元脑”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顺应信息化发展新趋势,制定出台了数字鄂尔多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党对公共数据管理的办法、鄂尔多斯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鄂尔多斯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市级公共信息平台安全管理制度以及鄂尔多斯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3—2025年),持续推进鄂尔多斯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高度重视“城市大脑”建设,目前已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效。
二、开展情况
我市城市智能体已于2022年开始建设,采用“1+1+N”架构(即1个数字底座基础设施、1个智慧中枢、N个应用场景)。其中,数字底座基础设施囊括了政务云平台、政务网、环网枢纽、安全态势感知等内容;智慧中枢囊括了数据使能平台、大数据平台、联接枢纽、运营枢纽、统一视频平台、融合通信平台、时空信息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等内容;支持的应用包括城市运行总体态势应用、经济运行应用、精准招商应用、营商环境应用、煤矿监管检查应用等。同时,构建了完善的安全防护和感知体系,实现全市安全态势感知。目前,该平台已通过初步验收,并具备基础性功能,正处于试运行阶段。通过上述工作,数据开放共享格局基本形成,有力支撑了“数字鄂尔多斯”建设。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把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作为产业转型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进一步优化城市智能体的功能应用,全面赋能“数字鄂尔多斯”建设,推动构建社会治理和经济发展新格局。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9日
(联系人:胡健,联系电话:0477-858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