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18〕27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8〕42号)、《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达政函〔2018〕234号)要求,结合达拉特旗实际实行“符合一家审批一家,符合一批审批一批”的工作机制,现将第二批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予以公示。凡对上述“白名单”有疑异者,请及时以实名或口头形式向达拉特旗教育局反映。监督举报电话:0477-5960392。
附件:《达拉特旗第二批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