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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四措施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发布时间:2018-05-07 15:00:00      作者:苗丽萍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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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鄂托克旗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自治区、市、旗各项工作部署,始终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了经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实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抓责任落实。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要求,对照市、旗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与民爆、电力、商贸流通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印发了《关于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逐级延伸,逐级落实。

二、抓安排部署。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国家、自治区、市旗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精神及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对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督促检查、信息报告等制度。

三、抓监督检查。针对元旦、春节及“两会”等重点节日的安全生产特点,及时下发通知,对辖区民爆、电力、商贸流通企业开展检查和自查整改工作。重点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四、抓风险管控。按要求完成风险排查辨识,绘制了危险源电子图,建立了危险源台账,同时深入重点企业进行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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