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

首页>公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鄂前旗城川镇“四举措”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17-08-09 16:53:06      作者:孙永芳      来源:      【  保存
  打印       
分享到:
       

为加强全镇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鄂前旗城川镇“四举措”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检查表,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细化目标、明确职责。明确班子成员牵头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村干部督促指导好各村做好防范工作。通过检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效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二是排查隐患,限期整改。根据汛期、暑期和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辖区内建筑施工等领域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治理。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并指定专人负责督办,限期整改。对可能由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制定应对方案、措施。

三是强化宣传,完善机制。通过广播、微信、宣传栏、横幅等形式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重点宣传防水、防雷、防中暑、防地质灾害、防触电等安全知识,增强群众安全意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企业自查自纠、政府严格监督、执法督促整改”的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汲取事故教训,完善健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四是强化值班,保障安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求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值班,及时掌握镇域安全动态,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转载声明:转载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网站标识码:1506000004     蒙ICP17002409号-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7-8581170(工作时间)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 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

邮箱:ordosxxbs@163.com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