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充分发挥环境监管职能,通过严格执法、科学执法和有效执法,开创环境执法新局面,为促进当地经济环境协调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是规范执法公开化。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规范现场执法工作程序,通过采取政府网站等形式,将环境监察的工作职能、执法依据、工作制度和程序、执法结果等及时向社会公开,积极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二是检查形式多样化。坚持以常规性和定期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执法检查方式,加大环境执法检查的力度,加强辖区内重点企业的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明确责任人,明确工作范围,促进环境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是检查内容具体化。现场检查企业相关环保手续报批落实情况,环保机构、制度建设及环境应急预案等管理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现场做好巡查记录。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四是业务学习制度化。定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等相关业务知识,在学习过程中,结合工作实际,把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作成典型案例,由执法人员轮流进行讲课,强化环境监察队伍政治理论和环保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干部队伍自身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五是部门联动常态化。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配合,将环境保护纳入检察院“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