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的要求,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今年起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两类执法行为中,以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利用执法记录仪等现场执法设备等对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进行音像记录。同时,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和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对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进行收集、保存、管理、使用,并加强数据统计分析、舆情研判。
通过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减少行政执法争议,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