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力做好农村牧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12185
  • 发文字号
  • 鄂住建发〔2020〕9号
  • 成文日期
  • 2020-02-01
  • 发文机关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鄂住建发〔2020〕9号      各旗区住建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力做好农村牧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垃圾清运等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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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住建发〔20209 

    

各旗区住建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及我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在防控疫情这场严峻斗争中,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冲在前、干在前,努力当好群众的贴心人和主心骨,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力做好农村牧区疫情防控工作。各旗区住建部门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发挥积极作用,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要调动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做好农牧民工作,稳定情绪、增强信心,不信谣、不传谣,当好农牧民的贴心人和主心骨。回应群众关切、及时解疑释惑,深入乡镇(苏木)、村(嘎查)基层一线,加强有关政策措施的宣传解释工作,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纾解焦虑情绪,消除恐慌心理。 

  二、做好垃圾收集工作。按照自治区住建厅要求,各旗区乡镇(苏木)、村(嘎查)在主要干道及公共场所摆放特殊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及垃圾分类箱,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并对丢弃的口罩、手套等用品经消毒后专用收集容器清运处理。 

  三、做好工作人员自我防护措施。各旗区住建局督促基层工作人员及环卫保洁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工作,要配备垃圾清运车辆、体温检测仪器、消毒喷雾器、小型消毒壶、一次性口罩、防护手套、防护服、消毒液等。 

      四、做好农村牧区环境整治工作。为及时有效消除病毒滋生,旗区住建局坚决做到人居环境整治到位,全面开展卫生环境专项清理行动,加强垃圾设施清理转运、清洁消毒工作,重点对垃圾存放点、牲畜粪便加大消毒杀菌频次,同时,广泛动员农牧民对居住环境的日常消毒和清洁维护。 

  五、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各旗区住建局通过宣传栏、LED屏、展板、宣传条幅、微信群等阵地营造舆论氛围、推送科普知识和官方信息,及时发布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通知公告,实时更新防控工作动态,同时加强与卫健、交通、公安(含交警)等部门联系沟通,有效提高群众自我防范能力,增强广大群众对疫情防控的信心。 

  六、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垃圾处理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实行日报告工作,于每日17时前报送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徐玉平、高搏联系电话:13394771771 15604775805 邮箱:ordoszjwczk@163.com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