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0765
  • 发文字号
  • 鄂水发〔2021〕8号
  • 成文日期
  • 2021-01-22
  • 发文机关
  • 市水利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二级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发挥监督...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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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二级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发挥监督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鄂尔多斯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的通知》《鄂尔多斯市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我局编制了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

我局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优化水利营商环境,目前各项工作任务均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权责清单运行管理不断优化

对权责清单进行了精细化梳理。梳理后,我局权责清单事项数为:行政许可17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4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公共服务10项(按政务一体化平台运行要求,38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办理),行政处罚88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监督检查7项。与此同时,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审批流程图;压缩了审批时限,实际审批时限压缩了58%;精简申报材料,共材料压缩56件;提高网办率,所有事项网办率100%,通过网办APP全部可实现零次跑。

(二)“三集中三到位”基本实现

实现了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大厅集中,审批事项网上办理集中,做到了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窗口到位,电子监察到位。目前,审批科共进驻政务大厅11人。全员严格遵守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规范,从衣着、礼仪、物品摆放、环境卫生、每日晨会、每周例会,工作要求等各方面进行规范;从分工负责、能力提升、工作态度等方面着力改进;从参加会议、组织培训、协调配合等严格要求;从受理、审查、决定到办结,进行了审批全流程优化。通过全体的努力,顺利完成了全年的审批任务。全年,共受理涉水审批事项312件,行政审批“一门、一网、一次”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三)便民利企服务措施不断完善

修改完善了事项办理办事指南和一次性告知单,就所需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方式、办理地点等进行一次性告知;启动了事项办理好差评,到目前未收到差评;启动了延时服务,周六上午如有办理事项,工作人员到岗服务;申请办理采取窗口申请、网上申请、快递申请等多种形式;审批结果根据企业意愿,可窗口当场送达,也可免费邮寄送达;为办事人员提供免费打印复印;推出帮办代办服务,我局28项审批均列入帮办代办清单,并由5名工作人员分工负责帮办代办服务;积极推动涉水中介服务机构进入市中介服务超市;向各旗区印发了市级办事指南,要求全市统一涉水审批办事标准。

(四)电子监管审批系统均上线运行

“互联网+监管”涉水监管事项上线运行,我局涉及“互联网+监管”事项共47项,其中认领水利部28项,自治区水利厅5项,自治区应急管理厅1项,承接下放13项;共录入产生的检查、处罚、强制、其他行为信息共94条。“呼包鄂乌”互认互办系统上线运行,第一批涉及我局“互认互办”5项,将“取水许可”1项互认为呼市政务服务局的“取水许可申请”、“取水许可变更”、“取水许可延续”、“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竣工核验”4项,承诺办理时限由40个工作日调整为10个工作日;互认“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办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调整为5个工作日;第二批涉我局1项,即洪水影响评价,正在编制实施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分配我局帐号由专人管理,需并联审批的事项及时予以落实。全年,未发生因我局审批不到位、超时限而影响整体进度事项。

(五)全市重点项目涉水审批稳步推进

全市调度的284个亿元以上项目,需办理涉水审批事项411个。我局印发了《关于主动对接企业办理涉水审批事项的通知》,主动与旗区、与企业对接,逐项摸清情况。审批由自治区、市级、旗区分级进行,对于2020年可起报的,已办理171个,正在办理47个;对未起报的193个,列入到2021年市政府调度的318个项目中,在2021年予以调度办理。

(六)营商环境迎评迎巡工作顺利完成

配合完成了中国营商环境评价、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工作;配合完成了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水、招标投标和包容普惠创新工作;配合完成了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工作,完成了资料调阅、文件上报、下沉巡视、谈话询问等各项工作。

二、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一)办理建筑许可方面

办理建筑许可涉及我局3项审批,分别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以及取水许可,为分级审批。我局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紧跟2021年全市318个亿元以上项目调度步伐,积极主动对接企业,逐项摸清情况,建立起常态化交流机制,及时了解企业所需,帮助企业履行相关手续。

(二)获得用水方面

截止2020年底,康巴什区和阿勒腾席热镇已形成联网供水,各水源地可以互为备用,东胜区西柳沟、罕台川(沙湾子)水源地和展旦召二期水源地已形成联网供水,各水源地可以互为备用,有效保障了近期供水安全。下一步规划启动浩勒报吉水源地,对供水能力进行论证评价、管网改造,作为中心城区备用水源。加快建设准格尔旗至东胜区供水工程进度,将对准格尔旗至东胜区供水工程进行论证,督促有关单位加快供水管网建设,待通水后按要求办理取水许可。规划新建西柳沟西部水源地工程,推进西柳沟西部水源地水资源评价工作,尽快开工建设,达到并网供水条件。以上水源地建成后,中心城区预计日供水量可增加10万立方米的保障能力。

(三)招标投标方面

配合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继续以“互联网+招标采购”为依托,深化招投标改革。一是在招投标工作开展中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我市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进一步加快招投标前期工作,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二是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的机制体制,具体包括水利行业各招标投标项目的入场交易、招投标流程监管及合同管理、履约验收、投诉处理等工作。三是制定标后监管分工方案,明确监管主体、职责及事项,完善监管台帐。

(四)包容普惠创新方面

继续依托河湖长制,全面改善河湖水质,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为入驻我市企业营造良好的河湖生态环境。一是计划严格河湖空间管控,严禁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确保岸线优化配置、集约开发和可持续利用。二是持续整治“四乱”问题,坚决遏制新增“四乱”问题,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三是加快推进智慧河湖建设,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对河湖生态进行动态检测监控。四是切实加强水生态保护,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抓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抓好水源涵养和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建设,实施窟野河等重点流域河湖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争取国家层面扶持推进库布其沙漠沿黄生态带治理工程。五是持续推进泊江海子、红碱淖生态补水工作,着力打造水生态综合治理样板,建设美丽河湖。

(五)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方面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市委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配合市委政府完成后续“放管服”改革工作。二是强化服务窗口的建设管理,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打造便捷、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严格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完成审批事项三是提升线上审批能力,引导办事人通过网上办理、电话预约等方式,为办事人提供“不见面审批”服务,指导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进行申报,审批文件可以快递形式寄送至申请人,最大程度利企便民。四是按照《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引导中介机构入驻中介超市的通知》要求,引导水利行业领域中介机构尽快入驻。

(六)学习宣传和政策解读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会议、重要文件的学习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加强全局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及行业政策举措的宣传和解读,提高政策知晓率和覆盖面,在水利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加大水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

(七)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方面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按照李克强总理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市政府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要求,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进行专项安排,指专人负责清欠工作。二是全面清查摸底。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对全市水利行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筛选甄别属于拖欠民营企业账款范畴的项目,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三是制定清偿计划。按月向财政部门报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台账,动态更新清偿信息,按清偿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清偿任务。

(八)规范市场监督监管行为方面

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由专人负责帐号管理,并及时录入监管信息;及时在“信用中国” 按照“双公示”要求公布全局审批、执法信息,重大决策事项与其他部门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严格落实水利行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做到规范、严格、公正,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降低企业负担。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局上下要能够充分认识抓好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严峻性,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相关工作人员要把责任担在肩上、抓在手上,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在工作中,真正用心用力、公心公正、专心专业,坚决打赢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

(二)强化问题整改

全面完成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巡查整改任务以及政务服务每周通报问题整改,定期研究部署、统筹谋划、抓好落实,及时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遇到新情况新问题。

(三)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

各相关科室、单位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实行建档管理。按照市委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把握好营商环境工作各阶段安排,有序推进工作开展,努力实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出实效,见成果,达目标,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