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水利局、康巴什区农牧和水利局、准旗移民办:
为确保农牧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全面实现“两个清零”、“三个不发生”,根治欠薪工作各项制度达到高质量全覆盖,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2020年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内水建〔2020〕114号)文件要求,请各旗区继续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全面进行自查,并按照文件要求于2020年12月20日前报告专项行动阶段进展情况,于2021年1月15号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对逾期不报、瞒报、伪报数据的单位,我局将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另将市清欠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欠薪违法案件线索督办和查处工作的通知》(鄂农工清欠办字〔2020〕28号)、《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鄂农工清欠办字〔2020〕11号)文件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配合旗区清欠办完成专项检查工作,并做好重大欠薪违法案件线索督办和查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