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水利局:
你局《关于<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20年水利水保项目变更设计>的报告》(杭水字〔2020〕263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变更
杭锦旗2020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建设任务为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20km2,计划总投资80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640万元、地方配套160万元。由于项目区地块落实发生变化,导致项目无法按原设计实施,同意将项目区由乌兰宿亥小流域变更到民爱小流域实施。民爱小流域行政隶属杭锦旗吉日嘎朗图镇格更召嘎查,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07°45'6.59"~107°48'3.41",北纬40°41'38.31"~ 40°45'28.75"。项目区总面积23.57km2,水土流失面积21.4km2,占总面积的90.79%。
二、建设目标
原则同意变更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建设目标。通过实施该项目,可有效治理项目区水土流失,减少风沙危害,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使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3.46%,林草覆盖率由9.2%增加到50.91%,年调水总量达到11.56万m3,年保土总量达到10.21万t。
三、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原则同意变更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增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20km2,其中营造水保乔木林7.4hm2,灌木林1068.65hm2(栽植沙柳500.18hm2,栽植羊柴531hm2,栽植柠条37.47hm2),甘草57.55hm2,撒播羊柴草籽66.4hm2,封育治理800hm2(其中补植200hm2)。铺设草绳沙障66.4hm2,拉设网围栏20km,修筑作业路10km,竖立标志碑1座、宣传牌5个,公示牌1个,用工告示牌1个,封禁牌10个。
四、工程布局和措施设计
原则同意变更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工程总体布局和各项措施设计。
五、工程实施
原则同意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安排。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各项措施及有关规定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治理效益。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原则同意变更设计投资概算的编制依据和方法。工程概算总投资为80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640万元,地方配套160万元。
七、工程管理
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内容,并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