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鄂尔多斯市   杭锦旗2021年度...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15647
  • 发文字号
  • 鄂水发〔2020〕494号
  • 成文日期
  • 2020-11-20
  • 发文机关
  • 市水利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杭锦旗水利局:   你局《关于<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21年度水利...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鄂尔多斯市 杭锦旗2021年度水利水保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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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水利局:

你局《关于<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21年度水利水保项目实施方案>审查的申请》(杭水字〔2020270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地点

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杭锦旗2021年度水利水保项目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区位于杭锦旗吉日嘎朗图镇西北部,行政隶属杭锦旗吉日嘎朗图镇格更召嘎查,地理位置为:东经107°4717.43"107°5257.71",北纬40°4139.92" 40°4542.10"。项目区总面积40.2km2,水土流失面积37.2km2,占总面积的92.54%

水源工程位于独贵塔拉镇,其中格点尔盖1处、乌点补拉3处、塔然高勒6处。

节水灌溉1处,位于吉日嘎朗图镇。

二、建设目标

原则同意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建设目标。通过实施该项目,可有效治理项目区水土流失,减少风沙危害,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使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2.54%,林草覆盖率达到55.56%,年调水总量达到19.28m3,年保土总量达到33.74t,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9

三、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原则同意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增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35km2,其中营造水保乔木林24.08hm2,灌木林2021.71hm2(沙障内羊柴618hm2、羊柴291.3hm2、沙柳954.27hm2、梭梭28hm2、柠条130.14hm2),甘草54.21hm2封育治理1400hm2(其中补植80hm2)。铺设行列式草绳沙障618hm2,拉设网围栏46.52km,修筑作业路15.07km,竖立标志碑1座、宣传牌2个,设置封禁牌4块。

新建水源工程10处,节水灌溉工程1处(折合4处),发展灌溉面积1569.6亩。

四、工程布局和措施设计

原则同意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工程总体布局和各项措施设计。

五、工程实施

原则同意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安排。水源工程实施前做好相关取水手续的办理,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各项措施及有关规定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治理效益。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同意投资概算的编制依据和方法。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470万元,其中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1400万元、水源工程50万元、节水灌溉工程20万元。

资金筹措是中央投资1162万元,地方配套308万元。

七、工程管理

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内容,并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