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你局《关于呈报<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2021年度水利水保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鄂前水字〔2020〕86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地点
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鄂托克前旗2021年度水利水保项目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区位于上海庙镇水洞沟流域中游左岸的查干乌素小流域,行政隶属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特布德嘎查,地理位置东经106°50′44.72″-106°56′46.99″,北纬38°9′2.10″-38°12′27.55″。项目区总面积32.21km2,水土流失面积31.5km2,占总面积的97.79%。
二、建设目标
原则同意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建设目标。通过实施该项目,可有效治理项目区水土流失,减少风沙危害,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使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52%,林草覆盖率由现状的15.20%达到71.30%。年拦蓄地表径流1.65万m3,年保土壤侵蚀量29.11万t。
三、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原则同意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增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30km2,其中:营造水保灌木林1800hm2(柠条、羊柴混交林1790hm2,梭梭10hm2),封育治理1200hm2(其中补植柠条204hm2)。铺设行列式草绳沙障1220hm2,拉设网围栏65.67km,修筑作业路14.38km,竖立标志碑1座、宣传牌2个,设置封禁牌6块,公示牌1块,告示牌1块。
四、工程布局和措施设计
同意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工程总体布局和各项措施设计。
五、工程实施
同意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安排。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各项措施及有关规定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治理效益。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同意投资概算的编制依据和方法。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200万元,全部为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资金筹措是中央投资960万元,地方配套240万元。
七、工程管理
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内容,并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