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鄂尔多斯市   东胜区2021年度...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15644
  • 发文字号
  • 鄂水发〔2020〕491号
  • 成文日期
  • 2020-11-20
  • 发文机关
  • 市水利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东胜区水利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查<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鄂尔多斯市东胜区2021...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鄂尔多斯市 东胜区2021年度水利水保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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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水利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查<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鄂尔多斯市东胜区2021年度水利水保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东水字〔2020153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地点

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东胜区2021年度水利水保项目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分两处实施,一处位于宗兑村小流域,项目区面积5.9平方公里,地理位置东经109°2640.25-109°3102.96″,行政隶属于泊江海镇。另一处位于阿会沟支沟魏家梁小流域,项目区面积6.94平方公里,地理位置东经109°32'35.02"-109°35'20.12",北纬 39°32'50.50"- 39°32'23.36",行政隶属于铜川镇。两个项目区总面积12.84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为9.19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71.57%

水源和节水灌溉工程位于泊江海镇、罕台镇和铜川镇3个乡镇。新建水源工程82处,其中泊江海镇63处、罕台镇16处、铜川镇3处。实施节水灌溉工程34处,其中泊江海镇27处、罕台镇7处。

二、建设目标

原则同意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建设目标。通过实施该项目,可有效治理项目区水土流失,减少风沙危害,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使水土流失治理度由现状的29.32%提高到67.33%,林草覆盖率由原来的28.59%增加到65.78%,年调水总量达到4.83m3,年保土总量达到6.74t,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5提高到0.75。。

三、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同意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增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8km2,其中营造水保乔木林112.71hm2,灌木林257.29hm2经济林30hm2,人工种草80hm2封育治理,320hm2(其中补植100hm2)。拉设网围栏12.71km,竖立标志碑2座、宣传牌2个,设置封禁牌4块。

新建水源工程82处(折合64处),节水灌溉工程34处(折合38处),发展灌溉面积4148亩。

四、工程布局和措施设计

原则同意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工程总体布局和各项措施设计。

五、工程实施

原则同意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安排。水源工程实施前做好相关取水手续的办理,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各项措施及有关规定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治理效益。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原则同意投资概算的编制依据和方法。工程概算总投资为830万元,其中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320万元、水源工程320万元、节水灌溉工程190万元。

资金筹措是中央投资562万元,地方配套268万元。

七、工程管理

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内容,并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