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鄂托克旗农村牧区苦咸水改水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13905
  • 发文字号
  • 鄂水发〔2020〕379号
  • 成文日期
  • 2020-08-10
  • 发文机关
  • 市水利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鄂托克旗水利局:   你局《关于上报鄂托克旗农村牧区苦咸水改水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鄂托克旗农村牧区苦咸水改水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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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水利局:

你局《关于上报鄂托克旗农村牧区苦咸水改水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鄂政水发〔2020150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鄂托克旗阿尔巴斯苏木、棋盘井镇、蒙西镇3个苏木镇部分农村牧区饮水工程硫酸盐、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等水质指标超标。

二、同意兴建鄂托克旗农村牧区苦咸水改水工程。工程设计集中式净化处理工程1处,集中式水过滤工程1处,分散式处理工程5处,水源置换工程4处,管道延伸工程1处。工程建成后可解决3个苏木镇7个嘎查村12个社4531362人的饮用苦咸水问题。

三、原则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方案。主要建设内容为:集中式净化处理工程1处,安装集中式水处理设备1套;集中式水过滤工程1处,安装水过滤设备2套,新建设备房1座;分散式处理工程5处,新建水源井5眼,新建井房5座,安装单户水处理设备152套;水源置换工程4处,新建水源井5眼,铺设管道1380m,新建设备房1座,新建井房4座;管道延伸工程1处,铺设管道7000m,新建取水点1座。

四、同意工程概算编制方法,核定总投资508.00万元。

五、要加强工程的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工程建成后,要及时申请验收,要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逐一明确工程产权、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管理责任人,确保工程充分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