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你局《关于上报鄂托克前旗农村牧区苦咸水改水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鄂前水字〔2020〕59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昂素镇、上海庙镇、城川镇4个镇部分农村牧区饮水工程硫酸盐、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等水质指标超标。
二、同意兴建鄂托克前旗农村牧区苦咸水改水工程。工程设计集中式净化处理工程2处,水源置换工程2处,管网延伸工程1处,分散工程615处(其中:单户水处理工程282处,储水窖工程197处,储水窖及单户水处理工程136处)。工程建成后可解决4个镇20个嘎查村4729人的饮用苦咸水问题。
三、原则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方案。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集中式净化处理设备2套,新建30m³钢筋混凝土清水池2座,50m³钢筋混凝土废水池2座,40m2设备间2座;新打水源井2眼,配套供电设施2套,新建9m2管理房2座,铺设输水管道2km;管网延伸工程铺设输水管道3km;安装分散式单户水净化处理设备418台,新建10t储水窖333座。
四、同意工程概算编制方法,核定总投资1252.00万元。
五、要加强工程的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工程建成后,要及时申请验收,要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逐一明确工程产权、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管理责任人,确保工程充分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