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有关科室、二级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9月启动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确定鄂尔多斯市为内蒙古自治区参评盟市。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于2020年9月8日启动对鄂尔多斯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为做好迎评和迎巡相关工作,现将我局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鄂尔多斯市水利局营商环境迎评迎巡工作小组。
组 长:王 健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齐采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海滨 党组成员、副局长
邱 伟 党组成员(副处级)
斯琴格日勒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温卓君 总工程师
赵学森 行政审批科科长
宋 春 办公室主任
巫美荣 水利工程建设科科长
姜 华 农牧水利科科长
吕永光 水土保持科科长
奇 凤 水资源管理科科长
陈艳艳 河湖科负责人
具体工作由行政审批科牵头实施,各科室相关人员负责专项工作。
办理建筑许可由水利工程建设科罗伟、水土保持科董建芳和水资源科闫江鸿具体负责;获得用水用电由水资源科闫江鸿和农牧水利科刘利利具体负责;包容普惠创新由河湖科康乐具体负责;招标投标由水利工程建设科罗伟、闫瑾和运行科安飞虎具体负责。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工作小组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我局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迎评迎巡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牵头科室
行政审批科负责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参加各类会议及培训,及时把握会议精神,接收相关文件以及其它工作要求;梳理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重大问题,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针对各项具体工作,协调具体负责人员予以落实;负责资料的归集及报送。
(三)工作人员
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水用电、包容普惠创新和招标投标四项指标均由牵头单位建立了工作群,行政审批科及其他科室工作人员加入工作群。
各专项工作均召开部门任务分解会,对具体指标的负责科室要主动对接,认真研究,准确把握,查漏补缺,按要求格式、要求时限予以提供。
巡视工作下达任务,还可能涉及其他科室和人员,一并由行政审批科协调完成,所涉及科室和人员要从全局角度、大局观念予以积极配合,不再另行行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