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做好迎接国家发改委营商环境评价和   自治区巡视组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13872
  • 发文字号
  • 鄂水发〔2020〕438号
  • 成文日期
  • 2020-09-17
  • 发文机关
  • 市水利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局各有关科室、二级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9月启动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做好迎接国家发改委营商环境评价和 自治区巡视组营商环境巡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市水利局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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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有关科室、二级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9月启动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确定鄂尔多斯市为内蒙古自治区参评盟市。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于202098日启动对鄂尔多斯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为做好迎评和迎巡相关工作,现将我局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鄂尔多斯市水利局营商环境迎评迎巡工作小组。

  长:王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齐采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海滨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处级)

斯琴格日勒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温卓君    总工程师

            赵学森    行政审批科科长

              办公室主任

巫美荣    水利工程建设科科长

      农牧水利科科长

吕永光    水土保持科科长

      水资源管理科科长

陈艳艳    河湖科负责人

具体工作由行政审批科牵头实施,各科室相关人员负责专项工作。

办理建筑许可由水利工程建设科罗伟、水土保持科董建芳和水资源科闫江鸿具体负责;获得用水用电由水资源科闫江鸿和农牧水利科刘利利具体负责;包容普惠创新由河湖科康乐具体负责;招标投标由水利工程建设科罗伟、闫瑾和运行科安飞虎具体负责。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工作小组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我局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迎评迎巡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牵头科室

行政审批科负责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参加各类会议及培训,及时把握会议精神,接收相关文件以及其它工作要求;梳理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重大问题,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针对各项具体工作,协调具体负责人员予以落实;负责资料的归集及报送。

(三)工作人员

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水用电、包容普惠创新和招标投标四项指标均由牵头单位建立了工作群,行政审批科及其他科室工作人员加入工作群。

各专项工作均召开部门任务分解会,对具体指标的负责科室要主动对接,认真研究,准确把握,查漏补缺,按要求格式、要求时限予以提供。

巡视工作下达任务,还可能涉及其他科室和人员,一并由行政审批科协调完成,所涉及科室和人员要从全局角度、大局观念予以积极配合,不再另行行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