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水利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鄂托克旗阿尔巴斯苏木所在地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变更的报告》(鄂政水发〔2020〕177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鄂托克旗阿尔巴斯苏木所在地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于2019年6月经鄂尔多斯市水利局以鄂水发〔2019〕127号文件批复。因苏木所在地周边无法找到水质达标水源,需变更原实施方案,由水塔自流供水变更为变频水泵供水,并增加1套水处理设备。
二、变更后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300m水源井1眼,新建6㎡井房1座,配套变频水泵1套;新建54㎡水设备处理房1座,配套4t/h单级反渗透设备1套;配套高压线路200m,低压线路100m;新建阀门井10座;铺设输水管道1320m,其中PEφ110(1.25Mpa)1170m,PEφ63(0.63Mpa)150m;铺设入户管道3000m,其中φ32PPR管2000m,φ25PPR管1000m;排水管道PEφ63(0.63Mpa)180m。变更后总投资与原批复投资一致,为69.10万元。
三、要加强工程的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工程建成后,要及时申请验收,要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确保工程充分发挥效益,该工程建成后交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运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