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水利局:
你局关于审批《内蒙古自治区杭锦旗2020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杭水字〔2020〕216号)及有关设计概算均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区位于杭锦旗黄河南岸灌区独贵灌域,共涉及4个嘎查村,总面积116300亩。其中独贵特拉60800亩,沙圪堵8900亩,乌兰淖尔21600亩,杭锦淖尔25000亩。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对促进农业节水,实现农田灌排工程良性运行和农村水利体制机制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建设目标
科学核定农业用水总量,明晰农业水权;建立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灌区终端水价的全面实施;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设施建设,实现农民用水户协会规范运行,明确末级渠系工程产权及管护责任;建立项目区农业节水奖励机制和探索实行农业灌溉结余水量的水权转让制度;完善灌区骨干工程,建设量水设施。
三、项目区主要改革措施
(一)确定农业水权
按照灌溉定额和许可取水量合理确定项目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细化水量到各农民用水户协会,并分配到各支渠口,向用水户协会颁发水权证书。
(二)建立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要落实“国管水利工程水价、群管末级渠系水利工程水价”的农业用水终端水价制度,按照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调整黄河杭锦旗南岸灌区国管水利工程农业水价的批复》(内发改价字〔2015〕852)批复的国管水价和杭锦旗政府物价部门批复的群管末级渠系水价执行到位。逐步开展灌溉用水超定额累计加价制度,全面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超量用水累进加价、节约用水给予奖励”的制度。
(三)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
1、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
同意注册成立黄河南岸灌区杭锦旗吉日嘎朗图镇(沙圪堵村农民用水户协会、下设2个用水小组,独贵特拉村农民用水户协会、下设4个用水小组)共2个农民用水协会,并对协会进行标准化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制定各项协会章程制度,开展人员培训,维修240 m2,并配备管理办公设备等。
2、明晰工程产权
工程实施后,国管与群管工程的产权分界点确定在斗渠口,支渠口以上(含支渠口)渠系及建筑工程由国有管理单位杭锦旗黄河南岸灌排管理中心所有,支渠口以下末级渠系由农民用水户协会所有,由旗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向用水户协会颁发末级渠系产权证书,明确其日常管护责任。
(四)建立农业节水奖励机制
同意以财政补贴、水权转换维修养护费和收取的水费为来源,在项目区建立开展节水奖励机制,以提高农民节水的积极主动性。
(五)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工程建设
衬砌渠道1.4m,新建支渠节制闸3座,斗渠进水闸10座,斗渠节制闸2座,农渠进水闸14座。
四、工程概算与资金筹措
核定总投资100.5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58.92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8.67万元,独立费用5万元,协会建设费12万元,奖补资金16万元。资金来源于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地方自筹,其中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00万元,自筹0.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