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向前追赶、向上提升,按照《全市政法队伍“严整改、促提升、树形象”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工作方案》(鄂党政法发〔2020〕12号)要求,结合鄂尔多斯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实际,深入开展干部队伍正风肃纪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和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根本遵循,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巩固遵规守纪的工作作风,让树导向、立规矩、明是非、扬正气的工作作风成为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的行动指南,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全力为建成法治鄂尔多斯贡献力量。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严整改、促提升、树形象”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把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始终。全面落实落细从严治党、从严治警要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步伐,特别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民转刑案件防控、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等方面,结合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以及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和煤炭资源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彻底肃清邢云、赵黎平、马明流毒影响,全面净化政治生态、纯洁干部队伍、规范履职用权,全面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三、方法步骤
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从2020年4月下旬开始,6月底基本结束,集中整顿时间为2个月,下半年主要是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形成长效机制。教育整顿的对象范围机关全体干部。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6日至5月15日)
召开机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按照《方案》规定的方法步骤,推动落实。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抓手,通过局党组引领,各支部紧跟,实行主要领导带头学、班子成员靠前学、环节干部主动学、年轻干部跟着学的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全面提升机关干部能学、会讲、肯干的工作本领,教育引导司法行政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确保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贯彻“不参水”、落实“不走样”。要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围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对机关干部全面开展警示教育。把周记载、月报告、季通报、年综合的考评制度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实现压力和动力的相辅相成,形成比学赶超的机关氛围。要定期开展班子成员之间、主要领导和环节以上干部、班子成员和环节干部之间、环节干部和所属工作人员之间的谈心谈话,让“揪领、扯耳、红脸、出汗”经常看得见。
责任部门:班子成员、政治警务部、机关党委、各支部
(二)查摆剖析阶段(5月16日至5月25日)
认真开展查摆剖析。坚持边学边查,采取个人查、领导点、群众提、组织帮等方式,深入查找每名干部、每个科室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市委政法委提出的“八个严查”,全面开展问题查摆工作:一是严查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大政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情况;二是严查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有关情况,包括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情况,查找学习贯彻政法重点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严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包括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工作制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等;四是严查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包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煤炭资源领域专项整治中暴露出来的选择性办案、执法犯法、滥用职权、徇私枉法问题,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破坏营商环境、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五是严查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加强政法队伍日常监督管理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包括纪律执行不严格、履职尽责不到位、监督管理“宽松软”等问题;六是严查机关干部违法违纪处理情况,主要是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避重就轻等问题;七是严查执行“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情况,包括重视不够、主体责任不清、教育培训不到位、规定执行流于形式以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违规过问案件、违规接触交往等问题;八是严查肃清邢云、赵黎平、马明等流毒影响情况。
要深入开展自查,突出问题导向,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照行业道德准则、职业行为规范、纪律条令等法规条例,把存在的问题查深、查实、查准、查透、深入剖析原因。特别是要对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容易滋生执法司法问题的重要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要深挖细查。
要通过走访座谈、专项调查、发放征求意见函、群众评议、开设网络信箱、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对查摆出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建立台账。机关警务督查科,对各科室及二级单位整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责任部门:领导班子、机关各科室、各二级单位
(三)整改落实阶段(5月26日至6月4日)
要坚持边查边改,真查严改。对查摆出的各类问题和征求的意见,要分门别类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要突出抓思想整顿、纪律整顿、作风整顿,做到整顿目标明确、措施办法明确、时限要求明确、领导责任明确。整改方案要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要狠抓正反两方面典型,及时通报违纪违法干警查处情况,适时树立、宣传、表彰一批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
责任部门:领导班子、机关各科室、各二级单位
(四)督促检查阶段(6月5日至6月24日)
要对照整顿建设工作台账,经常性开展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党中央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情况是否已经整改;重点督查问题清单中的纪律作风问题是否落实整改或明显好转;重点抽查与群众接触密切的窗口单位;重点清查群众反映强烈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是否还存在纪律作风问题。坚持立查立改、实行“销号式”管理,整改一项、销号一项,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对整改措施不落实的,要采取约谈、通报、问责等措施督促落实。
(五)建章立制阶段
在开展整顿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度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
1.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分类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形成科学严格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
责任部门:机关纪委
2.严格贯彻执行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机制。按照《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对机关纪律作风开展督查,全面从严管理干部队伍。
责任部门:警务督察科、机关纪委
3.建立健全违法违纪案件通报制度。健全完善违法违纪案件集中通报、公开曝光制度,强化警示教育,形成有效威慑。对查处的干部情况,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报至市委政法委。
责任部门:机关纪委
(六)成果验收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
总结工作经验,巩固工作成果,接受市委政法委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育整顿稳步有序推进。成立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工作推进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高凤义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 刘 杰 市司法局局长
成 员: 吴 勇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白广华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 庆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李应佐 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
张 锐 市司法局副处级干部
张振祥 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警务培训科,办公室主任由吴勇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耿昕、吴金城、张建平、王莹、乌妮、赛脑日和乐。
(二)注重统筹协调,确保整顿教育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抓总,靠前指挥,把以往好的做法和正在进行的“机关创新思路大比拼”有机结合,把开展整顿建设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相互提升,此项工作作为年底科室考核和个人评优的重要内容。
(三)突出问题导向,确保教育整顿聚焦聚力破解突出问题。要坚持把问题意识、问题导向贯穿到专项活动全过程。各个阶段都要聚焦问题、深挖根源、找准症结、切实整改、把查摆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整顿建设的重中之重,确保做到突出问题排查到位、重点问题梳理到位,问题原因剖析到位、问题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以“钉钉子”精神扭住问题不放,持续用力、锲而不舍、确保见实效、不反弹。
(四)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教育整顿有力有效推动。局党组切实担负起抓队伍建设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分工负责制。机关科室负责人要率先垂范、严盯严抓,压实责任,形成抓队伍整顿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严肃执纪问责,确保教育整顿取得扎扎实实成效。
机关科室和二级单位要严肃工作纪律,落实工作要求,对发现的问题要下重拳,下猛药。在整改过程中,发现对整改落实不到位,敷衍了事的科室或个人既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严肃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