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局属单位:
为了更好的贯彻实施《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实办法》(鄂人社发〔2024〕6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压实主管部门责任,激活事业单位的用人机制,打破论资排辈的传统观念,激励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脱颖而出,现将《鄂尔多斯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破格及越级聘用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2024年6月4日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补岗竞聘
越级和破格竞聘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真正选拔出确有真才实学、业绩突出且岗位急需的优秀人才,根据 《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实施办法》(鄂人社发〔2024〕67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越级竞聘是指专业技术人员或工勤技能人员,可越一等级竞聘专业技术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破格竞聘是指专业技术人员或工勤技能人员,可提前一年竞聘高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
第三条 越级和破格聘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优中选优。
第四条 越级或破格竞聘人员应是一线满工作量且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对我市农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第二章 越级和破格竞聘条件
第五条 越级或破格竞聘人员需符合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基本条件、《岗位说明书》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等级资格。
第六条 局属各事业单位常设岗位有相应空缺的前提下,方可申请越级、破格竞聘。
第七条 原则上越级或破格聘用人选应从主系列优秀专业技术或工勤技能人才中产生,辅系列人员不得越级或破格聘用。越级竞聘高一层级的专业技术岗位,只可聘用到相应最低等级岗位。
第八条 越级参与竞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国家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或同层次其他奖项。
2.近三年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及以上或同层次其他奖项。
3.近三年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党委或政府、农业农村部(不含部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授予的个人荣誉、奖项、称号。
4.近三年获得其他高于或与上述奖项(荣誉)相当的农牧业领域业务奖项(荣誉)(不包含各级各类学会/协会奖项)。
5.符合《鄂尔多斯市直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聘用实施细则》(鄂人社发﹝2024﹞49号)文件中任一特设岗位条件者均可申请越级竞聘。
第九条 破格参与竞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两年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或同层次其他奖项。
2.近两年获得国家农牧渔业丰收二等奖及以上。
3.近两年获得自治区农牧业丰收一等奖(排名前三)。
4.近两年获得市级及以上党委或政府、自治区农牧厅(不含厅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授予的个人荣誉、奖项、称号。
5.近两年获得其他高于或与上述奖项(荣誉)相当的农牧业领域业务奖项(荣誉)(不包含各级各类学会/协会奖项)。
6.获得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前三名或连续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仅限工勤人员)。
7.符合本《办法》第八条中任一条件者均可申请破格竞聘。
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 拟申请破格或越级竞聘人员需填写《事业单位补岗竞聘越级或破格竞聘申请表》,由市农牧局人事科审核,申请人所在事业单位记录备案。
第十一条 经越级或破格聘用的人员,以聘用至新岗位时间为准,聘前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的条件均视为已使用,不可作为后续越级或破格竞聘条件。
第十二条 凡发现有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重复利用越级或破格条件等行为者,取消当年及未来两年竞聘资格。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农牧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