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农牧局、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按照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农牧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鄂农牧发〔2022〕153号)要求,为了坚决防范我市屠宰领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强化屠宰冷链环节新冠疫情防控,以更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确保屠宰环节不发生安全事故,市农牧局决定在全市屠宰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及冷链疫情防控等隐患排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按照全市农牧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及冷链疫情防控等工作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屠宰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及冷链疫情防控等隐患。
二、重点排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屠宰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急处置制度、实验室应急预案等制度;查看屠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档案、记录等情况;查看安全生产警示标识、警示标语上墙情况。
(二)安全生产及消防隐患问题排查。各旗区农牧局要加强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职责,认真排查屠宰企业安全生产及消防隐患。一是对屠宰企业生产流水线、电路电线、切割刀具、排污设施、冷库和化粪池等关键区域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排查;二是排查企业是否在高压电、切割刀具、化粪池、污水池、污水处理设施等容易造成死伤、威胁企业职工生命安全的危险区域,显眼设立“有电危险、机械伤人、高温危险、禁止烟火、禁止靠近、池深危险、机房重地闲人免进”等警示标语和隔离围挡;三是排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程操作作业,在开展污水池、管道维修疏通等有限空间施工作业时,是否严格遵守有限空间作业要求,预防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伤亡事件发生,并提前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四是排查企业是否能对电线电路、液氨液氮等特种设施设备按要求定期进行维护检修,排查设备消防隐患;是否定期对生产流水线防锈除锈,保证钢结构安全生产强度;是否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对有毒实验试剂进行专人保管和使用。
(三)进口冷链肉食品排查。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冷链食品专班的要求,各旗区要一并排查辖区内屠宰企业是否经营进口冷链食品情况,对屠宰企业的内设冷库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要督促定点屠宰企业严格落实冷链消杀等防控措施,并在内蒙古自治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暨“蒙冷链”手机平台注册企业法人、地址、营业执照、联系方式等信息,坚决禁止在内设冷库暂存、储存和销售进口冷链食品,防止新冠病毒在冷链传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旗区农牧局要认真抓好辖区内定点屠宰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到岗、落实到人。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要求,针对屠宰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易发多发的重点环节,全面彻底排查安全生产、消防及冷链疫情防控等隐患。
农牧领域长期不发生安全事故,不代表没有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生产与隐患排查相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和稳产保供两不误的原则,集中整治安全生产、消防及冷链疫情防控等隐患,发现一处、整改一处、消灭一处,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压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各旗区农牧局要与辖区内屠宰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屠宰企业应当承担哪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容易产生哪些安全隐患。督促屠宰企业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
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及学习,不断提高屠宰加工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三)加大专项检查和抽查力度。市农牧综合执法支队和市疫控中心要加大专项检查及抽查力度,组织人员认真排查屠宰企业安全隐患和冷链疫情防控。对发现的安全生产、消防及冷链疫情防控等各类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意见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隐患排查开展不及时、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请各旗区务必于5月6日前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总结》(包括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表)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农牧局畜禽屠宰管理科。
联系人及电话:李昆 0477-8322729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