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农牧局、康巴什区农牧和水利局、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为全面做好2022年全市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现将自治区农牧厅《2022年全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内农牧医发〔2022〕37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旗区认真配合做好兽药抽检、风险监测、监督检查及执法工作;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严格按照年度计划确定的抽样任务和进度安排,组织实施兽药的抽样工作,并配合自治区做好风险监测工作;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协同做好兽药抽样及监督检查工作,对抽检时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现场依法查处,对经检验不合格的兽药产品,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查处。
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认真审核自治区督办案件的查处结果并填报《案件审核表》(附件2),按时将查处结果电子版(兽药查处情况说明、案卷封面、立案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货凭证、罚没款收据单、结案报告)和《案件审核表》纸质版上报至市农牧局兽医科,不能按时办结的要书面说明。
联 系 人:樊翀宇
联系电话:0477-8581880
附件:1.2022年全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
2.《案件审核表》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