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实施2021年第一批瓜果蔬菜小杂粮特色产业项目扶持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4034
  • 发文字号
  • 鄂农牧发〔2021〕301号
  • 成文日期
  • 2021-09-13
  • 发文机关
  • 市农牧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各有关旗区农牧局:   按照《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开展2021年瓜果蔬菜和小杂粮产业扶...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实施2021年第一批瓜果蔬菜小杂粮特色产业项目扶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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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旗区农牧局: 

  按照《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开展2021年瓜果蔬菜和小杂粮产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农牧发〔2021124号,下称124号文件)要求,各旗区根据《鄂尔多斯市瓜果蔬菜和小杂粮特色产业发展实施方案》(鄂党农牧办发〔201916),组织申报了2021年具体实施项目,经市农牧局2021年第21次党组会研究审定,通过了2021年度第一批瓜果蔬菜小杂粮项目,现将具体实施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项目扶持 

  2021年度第一批瓜果蔬菜和小杂粮产业确定扶持实施22个项目,拟扶持金额1707.6万元(乌审旗结转2020年项目资金8.719万元,本次下达资金中予以抵扣),其中,瓜果蔬菜特色产业项目19个,申请资金1495.6万元,小杂粮项目3个,申请资金212万元,具体扶持项目名单见附件。 

  二、项目管理与验收 

  (一)项目管理 

  旗区农牧局要对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全面负责组织好项目实施。要对入选项目建立备案登记制度,纳入项目台账管理,要全程监管项目实施过程,确保扶持项目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 

  (二)项目验收 

  项目主体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后,旗区农牧局要严格按照124号文件中的具体要求组织验收,并于1020日前以正式文件向市农牧局报备验收情况,并同时报送一份项目的验收资料,市农牧局将组织专家进行随机抽验。 

  (三)验收资料 

  各项目需按如下目录准备验收资料: 

  1.申报主体基本情况,涵盖项目主体的行政区划、成立时间、业务范围、发展规模、取得成就、带动能力,并附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开户许可证、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报项目实施方案,涵盖项目实施主体、详细规划、建设周期、投资核算、社会效益、可行性分析等; 

  3.项目辐射带动能力相关佐证材料、利益联结资料; 

  4.申报主体及法人社会信用证明 

  5.旗区申报文件和申报表(124号文件中的附件2); 

  6.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124号文件中的附件4)和项目建设任务表(124号文件中的附件3); 

  7.项目会计凭证,账目往来发票等; 

  8.非实物类扶持项目提供合作协议书、技术(研发、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资料、技术培训相关资料、项目成果资料及形成的技术规程、利益联结佐证材料、新创建品牌证书及相关文件、项目实施过程影像资料等;社会化服务类项目要签订服务协议和订单兜底销售协议;合作社类要提供示范合作社材料; 

  9.建设类项目提供项目预决算书、采购合同、设计方案等。 

  以上资料以项目为单位,装订成册。 

  三、要求 

  (一)高度重视 

  加强对项目实施主体的监督指导,总结历年项目实施经验,防止出现批而不、批建不符、验收不规范、重复享受补贴等问题发生。按规定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政策宣传和项目储备 

  要将瓜果蔬菜和小杂粮特色产业扶持政策,通过各种传媒形式向社会公布,开展宣传活动,解读政策。在工作中留意筛选一批能够促进产业进步提升地方经济发展速度、带动农牧民就业、提高农牧民生活水平,社会效益好,有扶持价值的瓜果蔬菜和小杂粮产业项目为后续项目做好储备 

  (三)发挥资金效果 

  所扶持的项目要切实发挥扶持资金的社会效益,充分发挥好带动作用,推进产业提质增效,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担当起对当地产业发展示范引路的作用。 

    

  附件:1.2021年第一批小杂粮特色产业扶持项目名单 

  2.2021年第一批瓜果蔬菜特色产业扶持项目名单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202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