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乌审旗、杭锦旗、鄂托克前旗、鄂托克旗农牧业局:
现将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2014年内蒙古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内农牧草发〔2014〕33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批复内容组织项目实施,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现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经自治区农牧业厅评审,我市2014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由5个旗、9家承建单位共同承担建设,目前批复已下达,请按照项目要求尽快拨付50%的项目建设资金。
二、自治区验收之前,苜蓿返青后,市农牧业局将进行项目初步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将取消项目建设资格。
三、未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旗区要尽快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
四、对于仍未拨付2012年、2013年内蒙古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财政补贴资金的,要尽快拨付项目建设单位。
鄂尔多斯市农牧业局
2015年1月8日